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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有了个敌手(2)

小大人 作者:(美)托马斯·伯杰


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是小男孩“小马”在天亮时把我叫醒。“起来吧。”他比画着说,并且把我的睡意全摇晃掉了。由于清晨那种时候的寒意,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我跟着他来到放马的野地里。那里的马匹明显地比头一天少了:凯若琳不过偷了一匹马,比起她走后不久犹他人1偷去的数量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这次也许是波尼人干的。反正,除非“老棚皮”的部落很快出去再把马匹偷回来,他们全都只好步行了。

“小马”已经知道——印第安人有这种本领——凯若琳跑掉了,并且正确地判断出,由于没有别的出路,我会留下来,成为部落的一员。他叫醒我,要我跟他出去,是因为我这么大的男孩的责任:每天清晨的头一件事就是照顾马匹。就是说,他此刻对我的了解胜过我自己,不过,当我们离开满帐篷还在熟睡的沙伊安成年人的时候,他那笑嘻嘻的样子,绝对是不卑不亢的。印第安人,除去男孩子外,没有事情的时候,都不会专门早起。

帐篷外面,清晨的天空呈蓝色,微微有些凉意。那些天我没换过一件衣服,也没洗过澡,还因为缺乏条件而自得。我提及这一点,是因为我一想到那时候就觉得平日里太过奢侈了。哪怕像我这样一个小男孩,一个白人进入印第安人中间时总会有这样的想法: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和野蛮人在一起,没必要洗洗漱漱,可以随地便溺,如此等等。我要说的要点是,恰恰相反,沙伊安人在就近的水里每天都要洗澡,哪怕他们没有遵守这一习惯,也会有别的要求来替代。只要你是人,你就不能逃避义务。

在去草地的路上,我和“小马”遇到了好些别的男孩,年龄都在八岁到十二岁之间。大家要去做的是同样的活计。由于有贼盗了马,所剩马匹有限,牧马的孩子简直比马匹还多。原来我们的工作是把马牵到溪水里去饮。饮马之后,我们又把马带到一处新的草地,因为旧地方的草已经吃掉好多了。毕竟,属于我们的草原大得一眼望不到边。

“小马”和那些孩子说说笑笑,我只知道他们可能是在拿我寻开心。到这时为止,我还是唯一的穿着衬衫、裤子、靴子,还戴着帽子的人,但是等我们把马群重新聚拢,由儿马带队以使马群不致散落,再次回到溪边,脱光衣服下河洗澡的时候,我和他们的唯一区别就是我的肤色了。等我们从水里回到岸上——开头还有些冷,但入水之后,尤其是在印第安男孩们花了很长时间戏水之后,就觉得暖烘烘的了——嘿,除去棉布裤子,我把所有的衣服都丢弃了,事实上我的做法当即为我赢得了不少朋友。

我们回到营地之后,拿了我衣服的孩子走进各自的帐篷,拿出沙伊安人的衣物换给我。这时我才脱掉裤子,穿上一个孩子给我的鹿皮马裤,又用另一个孩子给我的腰带束紧。我还穿上了鹿皮鞋;从一个高个子的男孩手里拿到了一条肮脏的黄色毯子。他叫“幼熊”,他得到了我的裤子,当场就将它从中间撕开,把裤腰和裤臀扔掉,做成了两只不相连的护腿。没人要我放在地上的那双靴子,直到营地迁徙到别处,它仍然待在那里。如果一个印第安人对什么东西不感兴趣,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甚至让它绊倒几次,也不会想到把它踢到一边去。

第一天的早晨,我们根本没吃早饭,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东西可吃——那只羚羊在头天晚上就已经吃光,也不可能一口气再吃另外的狗,何况由于马匹的数目迅速减少,到迁移营地时又需要相当数量的驮畜来运东西。凯若琳还没有回来,不过我依旧认为她这会儿该回来了,我一次也没想过她可能会遇害。此时没有任何人可以用我的语言和我交谈了。

但是,没等太阳在天上走多远,我已经学会了不少手语词汇,并且能够和“小马”就可以用手势表示的东西交流了。比如,你想说“男人”,就手掌向里,伸出食指。当然,我在学习这种手语时,得到“小马”的极大帮助:他习惯性地做个手势,然后指着那东西本身。表示“白人”的动作是把一根手指抹过额头,指的是帽檐,当然,由于“小马”本人就戴着我丢弃的那顶毡帽,这种示意很难领悟。他不停地来回摸着帽檐并且指着我,在我弄明白之前,我起初还以为他指的是“你的帽子”或“你”呢。而“男人”的普通手势,自然指的是“印第安男人”。

要表示“沙伊安人”,你就把右手的食指穿过左手的食指,像是削的样子,因为所有的沙伊安人使用的指示箭头都是野火鸡削掉羽毛的羽干。顺便说一下,在沙伊安人的口头语言中,他们从不称自己为“沙伊安人”,而是用“齐斯齐斯塔斯”,意思是“人”或者“人类”。至于别的人,与他们自是不相干。

我们洗完澡后,那些男孩子拿来弓,在营地附近的野牛坑里出出进进地玩起打仗的游戏,用没有箭头的箭杆互相射击。后来我们又玩摔跤,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而且还不好意思太使劲?但在让人狠狠地挤压在地之后,我改用了拳击,至少打得一只棕色的鼻子流了血。挨打的人恰恰就是“幼熊”,这给他招来不少嘲弄,因为我得说,印第安人天生地比我们白人更喜欢嘲笑别人。当我看到“幼熊”因我而受到奚落时,我很为他难过。

这下可犯了大忌:我本不应该先出拳打他,而且事后也应该在四下里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对此加以吹嘘,甚至再多给他一些惩罚来巩固这一优势。这才是印第安人的做法。你打了人绝对不能感到歉疚,除非在征服了他的身体之后,还想要他的灵魂。我当时不懂这些,于是在那天剩下的时间里,我不断地讨好“幼熊”。结果,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自己树了一个真正的敌人,事后多年他给我带来说不出的麻烦,因为印第安人是把复仇当作职业的。

我记得我们男孩子做的另一种游戏是和一伙小女孩一起玩的帐篷游戏,这种游戏是大人做法的小型化。女孩子搭起小帐篷,而男孩子则扮演她们的丈夫,走出去打仗,或者假装猎捕野牛。有一个孩子会扮演野牛,手持一根带矛尖的棍棒。猎手们朝这个目标射出箭杆,如果射中,就算是抓到了野牛。谁射偏了,扮作野牛的孩子就用棍棒没有矛尖的那头打他。可以看出,沙伊安人无论做什么,总有可能造成痛苦,哪怕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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