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那个人留着一脸修得见棱见角的黑胡须,穿着一件黑色的礼服大衣,不过他的肚子太大,扣子扣不上。他那身肉是紧绷绷的,不是松松的那种,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旧时的壮汉都是那样,大腹便便,如果你去碰碰,倒像是肌肉饱满。我曾经在画里看到过这种人,我想,他大概就是那样的。
所以我当即有一种念头:我们要一路去到剧场表演,他要用一只手举起十六个侏儒,扭断铁链,如此这般。牧师当场说:“杰克,这就是那个好人,他慷慨地同意领养你。你要把他当作亲生父亲那样尊敬,按照法律,他是有权这样的。”
那胖子转过头瞅了我一眼,动了动他那强有力的双肩,用如同发自峡谷底部的深沉声音说:“你会赶车吗,孩子?”
我很尊重他,也想讨他喜欢,就说:“会,真的,满不错的。”
“你在撒谎,孩子。”他咆哮着说,“既然你是被印第安人养大的,你在哪儿学会的赶车?我们要揍得你不再撒谎。”他俯身向前,抓住我的衬衫前襟,只用一只左手就把我举起来放进了车里,就像用一棵树干撬起来似的。
牧师尖叫起来:“噢,杰克,你应该尊重这位神甫,显得你在和我们在一起的短时间里学到了最起码的教养。”
原来,我这个新爸爸虽然不是一个正规的神职人员,却又是个该死的传教士,就像他们要对我额外开恩似的。他的名字是塞拉斯·潘洼拉克神甫。除去那脸黑胡须,他还长着又粗又黑的眉毛,他的皮肤就像干燥的白黏土那么白。他看样子像是个下流坯。我还穿着军裤,我保存的割头皮的刀子就别在腰带上,由衬衫遮着。在我们驶向密苏里河的路上,我琢磨着把刀捅进他的脊梁。可我一看到他那大块头就泄了气,他的双肩之间足有四英尺宽,厚度也差不多。我相信我的刀刃戳到他身上会像碰到石头墙一样当场折断。
那把刀加上马尔顿六英尺长的制服,构成了我的全部财产。我们抵达利文沃思时,他们牵走了我的马,而且我再也没见到它。我揣摩着那随军牧师把马卖了,以补偿我的生活费,而他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孩子拿着我的沙伊安弓玩儿,结果弄断了。
到了河边,潘洼拉克把马车直接赶上了停在那里的一条尾轮汽船的甲板。顺便说一句,他的马是匹很有耐性的灰色大马,不难想象能够拖曳它的身躯硕大的主人该多有力气。那马对我十分警觉,我可以从它鼻孔的弯度看出这一点:我猜测它能在我的身上嗅到印第安人的气味,尽管在脱离部落以来的几个月内,我至少彻底洗了四五次澡。
没过多久,船就开了。乘船本来是件有趣的事,可是我并不喜欢,因为我记得“老棚皮”曾经说过,假如一个沙伊安人多次渡河就会死掉。我当然是在伊万斯韦尔的俄亥俄河边长大的,但那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密苏里河让人看着没信心。这条河总是让你眼睁睁地看着它侵蚀河堤,我估摸着,假以时日,终有一天它会冲到内华达,灌溉那里的沙漠。
我不想告诉你我们将驶向何方,只想说那是西密苏里颇有发展前途的城镇。我如此细心的原因,如人们所说,将来便可见分晓。因此我在这里只能说到,我们航行了几个小时之后靠了岸,船就开走了。我们驱车驶过镇子,到达了城中较好的区域。潘洼拉克在那里有一座他的正正经经的教堂,旁边是一栋用某种材料建成的两层住宅,宅后有一座车棚。他把车径直赶进棚里,对我说了离开利文沃思以来我记忆所及的第一句话:“你知道怎么缷车吗,孩子?”
我已经汲取了教训。“不,我不会,先生,”我说,“一点不摸门。”
“那你就寻思一下该怎么做吧。”他声音低沉地说了一句,一点都不像他在利文沃思说话时那么不中听。我马上想到,当时他采取那种态度可能是有意要抵消那位随军牧师那种矫揉造作的说话方式,因此我不该把所有的牧师都想成一副样子。我现在就来说说潘洼拉克:除去吃东西的时候,他好像从来不知道怎样才是行动自然;其余时间他总像是在履行对什么人或什么事的义务。我想,若是他割破了自己,在竭力弄清他应该绑上一条绷带之前,早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嘿,要琢磨出来怎样把马缷下车并不困难,只是要让它歪一点头,要费点力气慢慢地干。那匹马倒没有给我添麻烦,我随后便把它牵进了马厩。缷完车之后,我一时犹豫不决了,原因是我还摸不透潘洼拉克会不会对我错误的判断大发雷霆。若是我待在马厩里,而他正等着我进屋,我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反之,若是我进了屋,说不定他想让我待在车库里。像往常一样,我决定先行动再说,便朝房子走去。不过我没走他使用的后门,而是绕过去走前门,心想这样我就能躲过他一时算一时,再者,我还可借机熟悉一下这栋房子的布局,万一我得逃跑呢。
我跨上前廊,穿?前门,走进厅堂,里面立着一个鹿角式样的挂帽架。然后我步入一间客厅,我想和今天的客厅大不一样,但当时对我来说,还是很堂皇:黄铜的煤油灯和家具上的小部件都是纤尘不染,因为潘洼拉克虽然称不上富有,但肯定不像先前我们家那么破旧,也不像随军牧师家那样军队化的简陋。
这时,那个大嗓门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你到了客厅啦?”他倒没因为我不请自来而发怒,只是惊呆了。
“我没碰坏东西。”我说。
到了这会儿,我还没转过身。等我转过身,本以为他那大块头就在我的身后,却发现原来比我设想的要远得多。照他那嗓门,就算他在一百码之外,听起来仍像是就在身后。
可是现在,在他和我之间有一个妇人,她金褐色的头发掠过脸庞的两侧,在脑后梳成一个髻。她有一双蓝眼睛和白皙的皮肤,但不像他的肤色那样惨白。她穿的是一件蓝色的衣裙。我估摸着她大概二十岁上下,而潘洼拉克有五十岁,因此相信她是他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