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一个男子敲响了露丝的家门。劳伦斯·T. K. 格里斯沃尔德是比尔在哈佛大学的老同学,六英尺多高的身材,略显光秃的脑袋,留着一撮浓密的山羊胡子。他在当时提出了一个建议,改变了比尔和露丝的一生。
劳伦斯计划作一次探险活动。他来到纽约,寻找一位同伴。这位伙伴不仅应当成为这次探险活动的中坚力量,与其他成员融为一体,而且要为这次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比尔当然是他的第一人选。于是,他到纽约一个非法酒铺密集的地方,走进一家名叫埃米罗的酒铺,希望能够找到比尔。他最终找到了比尔,后者拥有“足够的钱财,只要用途合理,干什么都成”,而且,现在正闲着没事,急切地希望外出探险。由于比尔加入了探险者的行列,招募其他人便易如反掌。
露丝对格里斯沃尔德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只是感觉他是一个依赖性比较强的人,而且还企图掩盖这一弱点。他常常让比尔离开家庭,和他一起在外面长期探险,让露丝独守空房;对于这一点,露丝并不在意。她希望主动地加入探险者的行列。要是比尔一人,露丝是有办法搞定的,可是,如果比尔与格里斯沃尔德联起手来,那就难办了,因为那是一个男人组成的团队。
哈克内斯格里斯沃尔德联手的第一次探险目的地是印度尼西亚的巨蜥岛。他们希望在那里找到世界上最大的蜥蜴。这种蜥蜴就是行踪隐秘的科莫多龙。十年前,通过科学论文的介绍,这一物种开始为世人所知,它也是人类最希望寻找到的物种之一。科莫多龙体重达几百磅,有着巨大、弯曲、锯齿状的牙齿,撕食肉类非常快捷。硕大的脑袋,颈部与下巴上结实的肌肉,这几部分结合起来,可以使它的嘴巴张得很开,可以一口吞下数量巨大的肉食。这种现代版的恐龙是每个探险者都希望得到的东西。
在全部的探险过程里,比尔和格里斯沃尔德相互依靠;他们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在面临致命危险的时候,总是能够保持幽默的态度。他们以富家子弟那种大大咧咧的态度最终获得了成功,最后,他们从岛上带回了几个状态良好、活生生的物种样本。不过,在他们回家的路上,在途经上海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当“亚洲快船”号载着探险小组团体的其他伙伴驶离港口时,比尔由于在上海这座世界闻名的城市里纵情狂欢,居然没有及时上船。意识到自己的尴尬处境,他给格里斯沃尔德发去一封只有一个单词的电报:skillibootch。当电报抵达“亚洲快船”号的时候,船已经进入了日本的长冈码头。格里斯沃尔德后来解释道,“这是比尔发明的一个词,意思是要保持若无其事的态度”。此事惊动了埃洛尔·弗林,在他的安排之下,比尔迅速搭乘快艇离开上海,随后在神户匆忙搭上火车,及时而平安地抵达横滨,最终登上了自己的船。
比尔是探险活动的首领人物。当年他正值三十二岁,强壮有力,性情快乐,而且成功地获取了科莫多蜥蜴的样本。他被公认为是极具才华的捕猎者。
他在1934年的5月份回到纽约,向《纽约时报》展示了三条被媒体称为“大龙”的蜥蜴。长春藤联盟的这些探险家们发现,这次经历只是刺激了他们的探险愿望,他们又开始计划下一次的探险合作。
露丝谈到,由于“急切希望做出动物学领域里的最新发现”,比尔的下一个计划既危险又新奇。他和格里斯沃尔德打算到世界的另一边去,到那里捕获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一只活生生的大熊猫。几乎没有人看到过活生生的大熊猫。中国西藏、四川交界地区之外的绝大部分人甚至从未听说过熊猫的名字。事实上,这种动物鲜有人知,以至于比尔第一次对露丝谈起熊猫的时候,露丝还以为比尔说的是美洲豹(panther),而不是熊猫(panda)。
当然,他所说的动物正是熊猫。到了1934年的夏天,他和露丝更加关注熊猫的生长情况,当时,熊猫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受关注的动物。在原始生活的环境里,各种动物被视为药物与神话的源泉,并且是诗人与艺术家的创作对象,而关于熊猫的情形,却很少有记载。这种神秘活物生活在神秘的区域里;在20年代及30年代里,这些神秘区域引起了美国人的极大兴趣。中国是一个奇异的国度,而西藏高原则激起了人们更大的兴趣及更多的想象,那里真相与虚幻似乎永远交织在一起,令人真假莫辨。与寻找大熊猫相关的所有事情仿佛都存在于来世,因为数十年来,大熊猫一直以某种不可思议的技巧,也有人说,是以某种超自然的方式,躲避着西方偷猎者的追踪。然而,在过去的每一年里,残酷而折磨人的追踪竞赛成为越来越尖利的警报,因为这样的竞赛常常导致死亡、废墟与沮丧。
这一切都开始于1869年的春天,一位法国拉扎尔会传教士佩里·阿曼德·戴维开始一次旅行,途中经过宝兴(现在改名为穆平),受邀到当地的地主家里喝茶吃点心。这位神职人员也是一位具有相当知名度的自然科学家,当时,他注意到有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熊,皮毛十分茂密,他立刻觉得这是一个极有价值的动物。
他可能是将大自然中这一秘密描述给西方的第一人,这样一来,这一物种就会由他来取名;在他显赫的职业生涯中,没有什么能与发现大熊猫那一灿烂时刻相媲美的了。
因为手下有一批猎手,他在几个星期之内获得了两张属于自己的皮毛,一张是幼熊的皮毛,另一张是成年熊的皮毛。他在日记里写道:“这肯定是熊类动物里的新物种,它十分引人注目,不仅因为它的皮毛颜色,而且也因为独特的爪子,爪子底部毛茸茸的;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特点。”
他为这种动物取名为ursus melanoleucuc,意思是黑白相间的熊,随后将这个动物皮毛运给巴黎自然史博物馆的阿方斯·米尔恩·爱德华先生。他骄傲地声称,“这种新发现的动物显然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
米尔恩·爱德华先生当然同意它是一种美丽动物的说法,不过,却反对传教士将它归入熊类动物的做法,由此而掀起一场如何分类的辩论。这场辩论竟然延续了一个多世纪,其争论焦点是,这一动物究竟属于熊类动物,还是属于貉类动物。当时,科学界已经知道一头熊猫,它的体积较小,红色毛发,长相与貉很相似。米尔恩·爱德华先生希望把这一新发现的动物称为黑白相间的熊猫。
这一动物渐渐地被人称为大型熊猫(great panda),再往后,就被称做大熊猫(giant panda)。很快,历史学家作出了评判:“世界上最具挑战意义的动物战利品。”
从事田野调查的专家也表示了高度赞赏的态度,使大熊猫显得更加迷人。1908年,著名的生物学家欧内斯特·威尔逊用几个月的时间调查了熊猫王国的情况。他写道:“这种动物不同寻常。它所出没的那个国家十分荒凉,所以,只有在荒僻的地方才能捕获它们。”尽管他在熊猫出没的核心区域里频繁穿梭,不过,威尔逊并没有见过熊猫,只是见过熊猫的一些粪便。
他仍然觉得自己运气很好,因为在寻找熊猫的过程里,可能遇到比失败更为糟糕的结局。那些捕捉熊猫的人们会在陌生地域里迷失方向,他们会遇上自然灾害,会受到伤害,会困惑不已。人们都知道J.W.布鲁克的故事。布鲁克是威尔逊的同时代人,在追踪及捕捉大熊猫和其他动物的过程中,被彝族人(当时被称做倮倮)杀死了。当时,布鲁克正和当地的一位首领商量事情,谈到一半的时候,他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做了一个西方式的示好姿势:伸出手去,拍了拍首领的肩膀。他的失礼行为遭到了报应:一把锋利的刀剑刺进了他的体内。这位探险家强忍着伤痛,感到万分震惊,转过身去,对着首领开了枪,把他打死了,而他自己也被狂怒的彝族人痛打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