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性情安静的探险者为露丝取了一个中文名字。按照惯例,这个名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是以什么态度接受这位外国人的。露丝在给家里的信中写道:“我的中文名字的意思是‘丝绸般的朝露’,这一切都非常新奇。昆廷说,我必须拥有一个贵族头衔,他为我设计了一个头衔。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成了‘丝绸般的朝露之夫人’,还是成了一位女公爵。我自己认为,我的名字应该是‘天堂里丝绸般朝露之公主’。”她对扬为她起的名字感到满意,不过,她认为雷伯为自己起的名字更加准确。雷伯也为露丝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哈敢思(ha gansi,当时的发音拼作ha kan sse),它的意思是“带着无畏的思想大笑着”。她在名片上印了雷伯为她起的中文名字。她认为,名片上的这几个中文文字很有意思,尤其是最后的一个文字,它由一片稻田和下面的一个心字构成。人们向她解释说,“要想种好你的稻田,就要用心思去想事情”。
露丝安排了一次宴请,借此可以和杰克·扬的妻子苏琳见面。作为一个两年前结婚的新娘子,苏琳陪伴着杰克和昆廷用了九个月的时间艰苦跋涉,从上海来到西藏;她在那里的任务是保存好植物的样本。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被人们认为是中国的第一位女探险家,尽管实际上她是一个美籍华人。
苏琳的身高只及露丝的肩膀,看上去的确不像一个登山者。她长得很漂亮,留着一头垂肩的黑发,头发向左分开;穿着当时上海最时兴的服装:一件修长的丝绸外套,在膝盖处开着衩,露出了里面的紧身衬裙。露丝与她会面的时候,苏琳作为一名记者,同时为上海的几家杂志社撰写稿件,其中包括《中国杂志》和《华北每日新闻》。她的名字总是出现在社交生活的栏目里。埃米莉·哈恩是一个在舞会上眼光苛刻的女孩,后来她也认为苏琳“非常妖艳”。
让露丝感到震撼的是,这位纽约一家夜总会老板的娇宠女儿,竟然能够爬上一万五千英尺高度的山脉,去追踪狗熊,在杰克和昆廷外出打猎的时候,能够独自一人在野外一连度过几个夜晚。苏琳告诉露丝,很久以前,她就被诊断出心脏有杂音,过去唯一的野营经历是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白山获得的。
她对露丝提出了一些告诫:旅行的过程将十分肮脏与难以忍受,在西藏的时候,苏琳有时就住在用牦牛毛铺就的帐篷里,喝着兑牦牛油的茶水,用牦牛的粪便烧火取暖。她接触到的所有东西都有一股奇怪的牦牛毛气味儿。这股奇怪的气味儿她永远都不会忘怀。不管她做什么事情,都会引来当地公众的关注,她无法到河里洗澡,就连梳头这样的事情都会吸引一批观众;而露丝如果到了那里,当地公众的好奇心将被再次放大。除此之外,沿途破破烂烂的小酒馆里还有无处不在的跳蚤和虱子。
那天傍晚,杰克和朋友们一边大笑一边讲着故事,昆廷在一旁害羞地望着他们尽情地聊天。在餐桌的另一端,他的嫂子的目光一直注视着他。他无须对她说话,也不必说出自己的感受。她看到,这位年轻而充满阳光气质的小叔子与无拘无束的露丝之间,传递着某种神秘的讯息。一个调情的眼神,不论是多么隐蔽微妙,都酝酿着一段恋情的诞生。苏琳坚信,一旦身处西藏某个冰天雪地的荒地,在昆廷·扬与露丝之间,一定会发生一段恋情。她认为,这样的恋情是“不可避免的”。
露丝·哈克内斯感觉到,自己正循着命运之路行走,这就是她自己的命运之路。这个命运似乎一直在等候着她。蜷缩在汇中旅馆房间内宽大的椅子上,她一遍又一遍地思考着这些事情。她说,她可以“一小时接着一小时”地长时间冥思苦想,遐想宇宙的感觉……如果我有一把钥匙,就可以打开所有的神秘之谜,那里也许只有一扇很小的门……一种非常非常强烈的感觉。东方的全部气氛,尤其是中国的全部气氛,是神灵般的。你几乎就可以触摸到它。
露丝觉得,自己正在完美地完成人生的宿命,甚至那些依赖过她最后却被证明是她的敌人的人,似乎也在推动她朝着宿命的方向迈进。
她向家里报告说,“我在寻找某种东西”。她寻找的是一种“道”,但绝非严格意义上的“道”。“至少,我发现了其中蕴藏的很多道理,比如,人们一旦希望占有什么东西(这一方面我一无所求)、一旦希望占有人民,他们就再也不能自由翱翔了。”为了做成某件事情,她认为,一个人必须“获得思想的神灵基础”。
来到中国,这与其说是一个决定,倒不如说是一个命令。这就像一则已经写到一半的故事。这个国家让她获得宾至如归的感觉,是因为她在这里获得了新生。当她试图表达自己所有感触的时候,她只能嘲笑自己。她在给珀基的信里写道,“你也许会说,这个女孩要么是变傻了,要么就是疯狂地爱上了东方”。
她可以清晰表述出来的东西是,东方的一切带给她无穷的快乐。“经过了两年的骚动之后,中国给了我宁静的心绪。”摆脱了史密斯给她带来的沮丧心情之后,在一个她日后将经常介乎其间的生活圈子里,她感到无比的欣慰。她在信里写道:“经过慎重的思考与利弊权衡之后,经过了绕了半个地球的旅行之后,我已经得到了一个意义久远的结论,即我们的这个世界比其他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地方更为有趣。我的上帝啊,珀基,这个世界里有很多非常出色的人。能够生活着,能够在中国生活着,而且还有机会追寻大熊猫的行踪,我真是太高兴了。我想尖叫、大声呼喊乃至咆哮起来,为了我所得到的快乐,尽管我的嘴里还含着温度计,显示我的体温高达华氏一百度。讨厌的病菌还没有从我的体内被赶走。”
除了病魔长久附体之外,还有几件麻烦事情让露丝难展笑容。与杰里·拉塞尔的关系,就是其中的一件麻烦事情。过去的一些老问题在两人之间重新浮现出来,拉塞尔还开始指责露丝“与中国人打交道”。他一点都不相信扬兄弟。露丝在给家里的信里抱怨道:“吉里(原文如此)说过,‘有可能杰克希望昆廷参与我们的探险计划,以保护他在四川的未来利益。也许,当条件成熟的时候,他本人也希望成为第一个捕获大熊猫的人。昆廷当然是一个诚实的人,他看到的,只是一次愉快的旅行,只不过没有捕捉到熊猫而已。这套方案也许就是一种不诚实的表现,当然,在中国人眼里,这并不是什么不诚实。’”
在如何看待中国人的问题上,拉塞尔可能受到史密斯的很大影响。史密斯不仅普遍地怀疑中国人,而且对杰克·扬特别耿耿于怀。史密斯指控他过去偷窃他的鸟类样本,从他那里抢夺生意。史密斯一方面向费尔德博物馆抱怨,一方面荒谬地声称,他教给了这位年轻探险家有关打猎的全部知识。
拉塞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露丝表示强烈的反对。她说,“我个人的感觉是,昆廷热爱探险活动的本身”。在昆廷·扬的身上,她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对探险活动的喜爱。
然而,与拉塞尔的矛盾使她郁闷了好几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