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有口红吗?”
“有,在杯子上。”
“毯子上有性交的痕迹吗?”
凯特回答:“没有精液,没有保险套。”
“也许他们是口交,女方用嘴吞。”
“真亏你想的出来,法医鉴定也确实在毯子上发现了男女皮屑,还有体毛、头发和阴毛。看来,这对男女在一定场合可能是赤身裸体。”凯特又添上一句,“但是既然毯子是旅馆公用的,那些皮屑毛发就有可能是别人的。”
“还有其它纤维状的遗留物?”
“多得是,但不能说明都是这两个人的。”
凯特又补充道:“毯子上还有一些白葡萄酒渍。”
我点头。事实上,在旅馆毯子上发现的东西都不足成为法庭上的证据。我问:“查看沙丘了吗?”
“查了,有的地方还是湿的。他们可能下坡奔向了海滩。”
我点头问:“那个警察看没看见有车从海滨开出来?”
“看见了。他提到在沙丘大道上,从海滨方向迎面开过一辆浅色旧式福特探险家牌汽车。因为他急于去处理一起突发事件,而不是现行刑事犯罪,所以他根本没注意车牌号,甚至车里有几个人都没看清。后来,这事就没有再提起过。”
我点头。福特探险家和吉普车一样在这个地方就象海鸥到处抬头可见,所以不值得花时间费力气去一一盘查。
凯特对我说:“好了,事情就这样。你愿意把那天晚上的事,梳理重复一遍吗?”
“我可不喜欢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良宵一刻值千金,让我们实地演示一番吧。”
“约翰,别胡来!”
“哪里,我正努力身临其境呢!”
“行了,天晚了。快说吧!”凯特笑着说:“以后咱们再演示吧!”
我也乐了。“好吧,听我说。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住在一个旅馆里,旅馆的名字以后会知道。那瓶价格不菲的葡萄酒说明他们属于中上阶层,而且是中年人。他们决定去海滨,卷走了旅馆床上的毯子。然而,他们自己确实有一个小冰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有准备的。他们知道或着听说过这个偏僻无人的地方,也许是偶然发现的。我还断定他们到这里时已经夕阳西下。”
“何以见得?”
“你听,我还记得飞机坠毁那天的天气,阳光灿烂。可是你没有提到在毯子上、瓶子上、玻璃杯上有防晒油或护肤液的渍迹。”
“完全正确,接着说。”
“好。这对男女,也许就是他们开着’福特探险家’,在下午8:31之前某一时刻,也就是在飞机坠毁前到达这里。他们铺开毯子,打开冰箱,取出葡萄酒,用开塞器打开酒瓶,把酒倒入酒杯,频频交杯,最后,滴酒不剩。不知什么时候,他们脱光了衣服并且发生了性行为。”
凯特一言不发,于是我接着说:“根据毯子上的湿沙子,可以推测他们下了海,光着身子或穿着衣服。在某一时刻,准确地说,在下午8:31分,他们看到和听到空中的爆炸。我不能肯定,当时他们站在哪里,但是他们意识到这种惊天动地的阵势肯定要把人们招来,他们不敢滞留在此地,在8:46警察到来之前,溜之大吉。两辆车肯定在路上相遇,因为只有这一条路通往海滨。”
我做了个结论:“我猜想这是一对露水夫妻。”
“为什么?”
“太风流了。”
“不要把人想的那么不好。也许,他们不是逃跑,是跑着去求援。”
“一个劲儿的跑,生怕被人看见他们在一起。”
凯特点头:“这是一致公认的。”
“谁公认?”
“在特遣队工作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他们五年前就对此做过调查。”
“我要问你一些事。这两个人为什么如此重要,连联邦调查局都不厌其烦地找他们。”
“可能他们是飞机坠毁的目击证人嘛!”
“什么?六百多人看到爆炸,二百多人声称爆炸前有一道光升空奔向飞机。如果联邦调查局不相信二百人,为什么两个从未相识的人却在他们眼里如此重要呢?”
“噢,我忘了。最后还有一个细节。”
“嗯?”
“毯子上还有一个塑料镜头盖,是JVC摄像机上的。”
我边看周围的地势和天空,边琢磨了一会儿这个情节。我问凯特:“这些人给你通报过情况吗?”
“没有。”
“永远也不会有。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