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并非泛泛之论,而是讲当时“国人”的培养。关于“入则孝,出则弟”,《论语正义》汇各家之解如下:
《礼·内则》云:“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是父子异宫,则“入”谓由所居宫至父母所也。《内则》又云:“十年出就外传,居宿于外。”《大戴礼·保传》云:“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艺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是“出”谓“就传”。居小学大学时也。
这一段解释是说,古代“国人”的教育,是孩子八或十岁就和父母异室而居。古代部族中未必有现代的核心家庭的概念。孩子在某种意义上是父母和部族共有的。比如,古希腊的斯巴达人一直维持着相当严格的制度:孩子七岁后离开父母,生活在军营之中接受教育和训练。因为当时斯巴达人以少数人口统治多数的奴隶人口,随时面临反叛,必须集体军事化才能生存。孩子从小离开父母,免于父母的溺爱,同时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成为在战场上有价值的公民。苏格拉底就曾提出过共产共妻共子的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认为只有这样城邦才才能达到真正的一体。亚里斯多德则认为这不现实,违反了天性。(Aristotle: 2002-2009) 读古希腊人的著作,如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等,你会感到讨论这种共产共妻共子的篇幅大得惊人。这并不是几个哲人的异想天开,恐怕还是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距离由群居到核心家庭过渡的阶段不远,部族共产的生活还在人们的记忆之中,甚至有怀旧情绪。对于到底是以部族为单位群居好,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好,人们还很惶惑。中国上古时代这方面的习俗不明。但是,大概也不脱从部族群居到核心家庭这一普遍的发展轨迹(关于这一过程的一般性讨论,可以看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尚书·无逸》中提及殷高宗之事:“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 意思是,高宗在即位之前,一直在外劳作,和老百姓一起生活。可见,即使是王子,那时也要“劳于外”,非随父母而居。周灭商是远距离的东征,在商人的土地上武装殖民后,是被人数占优的被征服人口包围,生存环境严峻。孩子特别是男童到八或十岁离开父母而居住,接受部族的教育,恐怕也是非常正常的。因此,才有“入”和“出”的问题。这以现代核心家庭的概念是无法解释的。在现代家庭,和父母乃至兄弟的关系,都是家内关系,说“入”尚可,何来的“出”?而在当时的时代,年轻人在外居住,而且很可能是集体居住。所以回父母家时“入则孝”,在外和兄弟共处,则“出则弟”。
“谨而信”指的是谨慎可靠,讲的是做事有板有眼,我们将留待稍后讨论。“泛爱众”的“泛”字,《说文》解为“浮貌”,引申为普遍之义。《左传》引此文是用了“氾”,是“泛”的一个异体字,《说文》解为“滥”,是泛滥之义。其意思是人要从小在孝弟中培养爱。这种爱,长大后从亲情中自然流溢出来,遍及众人。所以孔子一方面说“仁者爱人”,一方面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乎?”
“而亲仁”一句,是指年轻人在外,要和多和仁者接触,以学正道。这和《论语正义》中的解释,大致不差。后来孟母迁居的故事,实际上也是遵循同样的道理。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一句,则证明了我对“学而”一段的解释。在初民社会,“学”者为非常特殊的一个阶层。“学”不仅需要一定的经济资源,以应付书写用具之需,而且必须有特别的资质,并非谁都可以“学”。前面讲的几步,都是每一个“国人”的子弟(男孩儿)的教育过程。不过还不是“学”。只要孝敬父母,尊敬兄弟,泛爱众人,并与仁者频繁接触后仍有余力,才可以“学文”。也就是说,即使与“仁者”频繁接触,还不一定是“学”。“学”仅仅口传心授不行,必须接触当时最先进的文化技术,那就是书写文字。所以“学”是“学文”。这里的“文”,有解为古代遗文,有解为道艺或者“六艺”。皆通。
总之,出入孝出弟是做人基本的准则,“学文”则是更高层次的活动。那么,“学文”以后,是否导致了更高的行为准则呢?我们前面曾提到《荀子?子道》在这方面的有所论述:
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若夫志以礼安,言以类使, 则儒道毕矣。虽舜不能加毫末于是矣。 孝子所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命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 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
这段话大致可以译为:回家孝敬父母,出门尊重兄长,这是人的最低的行为准则;对上恭顺,对下亲和,这是人的中等的行为准则;遵从道义而不遵从君父,则是人最高的行为准则。如果自己的意愿能够根据礼制而获得安宁、言论遵循法则,那么儒家之道就完满了,即使是舜[这样以孝闻名天下的圣君],对此也是无话可说的。孝子不从父母之命的情况有三种:如果从命则陷亲人于危险之境,不从则使亲人平安,那么不从命就是为亲人的利益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如果从命会使亲人蒙受耻辱,不从则使他们获得荣耀,那么不从就合乎道义;如果从命会身陷于禽兽之行,不从命则能修养品德,那么不从命就是虔敬之行。所以,应该从命而不从时,就没有尽孝子之道;不该从命却从了,则没有为父母尽到自己的责任。如果能够理解从和不从的道理,就可以做到恭敬、忠信、正直、诚实。信守这些节操而谨慎行为,就是大孝了。
荀子所生活的时代,已经和孔子的时代有了本质的不同。背对背的社会,已经成了既成事实。维持面对面的小共同体那套家庭伦理无法满足时代的要求。作为对现实的回应,荀子的这些思想:显然超出了孔子。人必须有独立的道德判断,有根据这种判断进行选择的自由,才可能为自己的行为真正承担责任。父君与父道君道有了分离的可能。这是儒学的重大发展,离宪政精神已经非常近了。可惜,历史没有给儒学在这条路上发展下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