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佛罗伦萨》 第一部分(4)

佛罗伦萨:精致之城的往昔时光 作者:李维特


斯科特·蒙克利夫后来按照移居到佛罗伦萨的英国人的传统,皈依了天主教;他皈依天主教的热情让奥廖利感到不可思议。据奥廖利回忆,一次在比萨的大教堂,他不愿意陪同斯科特·蒙克利夫与众多的基督徒待在寒风里,于是他对斯科特·蒙克利夫说,“我可不想害上肺炎”,就离开了。奥廖利回忆道:“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愿意跟我说话了。后来有一次在佛罗伦萨遇见他,他一开口就骂我是异教徒,说我以后会下地狱。”    

奥廖利对斯科特·蒙克利夫这句咒语的反驳可以看出许多意大利天主教徒所具有的“以牙还牙”的态度:

一个翻译了犹太人写的关于罪恶之地和蛾摩拉城的书的家伙才应该下地狱,而如果他不为自己的行为忏悔的话,他将来会下地狱的。至于我,我才不可能去那里,因为我们一直是虔诚的天主教徒。自从天主教存在之时起,我们就一直是天主教徒。还因为我的家族中涌现出许多虔诚的牧师,更不用说我爸爸的舅爷是奥廖利大主教了。至于你所说的诅咒别人下地狱的话,还是等时机成熟时,等到你们家也出现了一个大主教时,再夸下海口,说让谁谁下地狱吧。

奥廖利的机智反驳打击了斯科特·蒙克利夫,使得斯科特·蒙克利夫不得不“在胸前画了五六次十字,以平复自己的心情”。但是对这个身体状况不好,并且流亡在外的翻译家来说,晚年可不再仅仅只像是上面的玩笑那么简单了。实际上,他四十岁就去世了。他去世前几年写的一首诗,叫《早早地老了》(可能是回应马修·阿诺德①所作的那首悲观的《老了》),不仅可以作为他自己的,也可以作为许多移居佛罗伦萨的英国人的墓志铭:

但是,此刻,在秋天丰收的季节里,

在凛列的风霜里,

在放逐中寻找安全,

我终于在尽情生长之后得以安歇。

他的确是尽情生长之后得以安歇的。诺曼·道格拉斯曾经于1930年探望过垂危之际躺在病床上的斯科特·蒙克利夫,那个时候他看到的斯科特·蒙克利夫“已经枯萎得像一个猴子,让人很难辨认”。当时奥廖利陪同诺曼·道格拉斯在场,他后来写道:“斯科特·蒙克利夫的手里拿着十字架和一串念珠,脖子上戴着一串勋章。”这个时刻正像华莱士·史蒂文斯②在《佛罗伦萨的英国人》一诗中所描述的——正是脸色即将变暗了,脸也变小了的时刻。

在我的印象里,佛罗伦萨是唯一具有下述特点的欧洲城市:至少是过去150年来,该城市出现的名人都不是本地人。首先将谁和这个城市联系在一起呢?那么,从哈罗德·阿克顿开始吧。他的拉皮塔尔庄园已经成为纽约大学的托斯卡纳校区了。他更容易让人记住的是他的谈话,而不是他的书。人们普遍认为他是伊夫林·沃①的《重访布莱德斯海德》里安东尼·布兰尼的原型——这也是他毕生都想除去的一个“污名”。第二个想到的是福斯特,不过他只是年轻时在佛罗伦萨住过五个星期。接下来是伯纳德·贝伦森②(他在ViaVincigliata的塔第庄园别墅现在属于哈佛)。今天,有接近25所美国大学都在佛罗伦萨设有分校区,因此现在佛罗伦萨出现了大量的美国大学生。目前佛罗伦萨市区有一家美式面包店,叫做卡里面包店,还有一家叫做“红吊带”的美国酒吧。电影院播放电影时会带着原版字幕,这在意大利的其他地方是少见的。在佛罗伦萨,经常会发生来这里上学的美国姑娘爱上了佛罗伦萨男人,后来结了婚的事情。我的异父姊妹莱斯莉·布吕芒就属于这种情况。她在佛罗伦萨上学的一个学期里,遇到了马尔切洛,两个人在戴勒·百乐·多恩的一个公寓里同居了几年后结了婚。婚后他们搬到了华盛顿,她在华盛顿开了一家销售佛罗伦萨纸张的商店。不过最常见的情况是,美国女子嫁给佛罗伦萨人之后就留在了托斯卡纳区。我们的一个朋友埃米莉·罗斯纳就是这样的例子。她现在和丈夫毛里齐奥一起在佛罗伦萨开了一家美国书店。他们的儿子们精通双语,长得极具盎格鲁和佛罗伦萨混血儿的特征。他们经常把儿子送到托斯卡纳妇女那里抚养。因为这一类的小孩带有从照看者那里学来的口音,他们有一个绰号叫“盎格鲁乡下人”。同样地,一些佛罗伦萨贵族也雇佣英国保姆照看孩子,最后这些孩子就学会了伦敦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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