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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岁月(4)

外交与建筑 作者:(美)简·洛菲勒


由于美国同远东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增强,加之成为列强掠夺目标的中国对外国人的敌视情绪,使得美国公民不断呼吁要求庇护,这些促成了美国政府对远东地区的外交和领事需求给予特殊关注。尽管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却早已被视作具有潜在价值的市场。早在1916年,领事官员就请求国务院给予设施更好的领馆。同年,在《外交和领事拨款议案》听证会上,上海被描述成未来的“东方伦敦”,国会迫切需要批准在那里购买房产。在参议院未能通过上海项目的拨款之后,国务卿罗伯特·兰辛恳求韦特梅尔·马丁参议员,要让美国在上海拥有总领馆、领事法庭和其他政府用房,强调美国是唯一在上海没有永久而又合适的领馆建筑的大国。兰辛指出,美国政府当时租用并且可以购买的临江的房产将于1916年7月到期,而它很可能落入他人之手,“那样,领馆将不得不从与其他大国领馆毗邻的地方搬出,迁入美国人没有特权,甚至是不受欢迎的地方。这个结果不仅将让领馆和领事法庭颜面扫地,更为严重的是,将影响到美国同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很快,国会为上海项目拨款35.5万美元,并为中国南方港口城市厦门、奉天(现沈阳)和日本港口城市横滨的领馆提供了资金。

这些驻地糟糕的房产状况需要得到改善。和其他国家,尤其是英国、法国、日本和德国相比,美国的外交和领事房产让人深感难堪。在奉天,日本人“富丽堂皇的”领馆使其引以为豪;英国人也建造了“完美的”总领馆;而美国人,收入微薄,又缺乏资金购买或租用合适的领馆,只能依靠当地军阀的“施舍”,在临时房屋里工作生活。《中国评论周刊》报道了丹东的美国领馆坍塌的“耻辱”事件,批评国务院和国会对之漠不关心。

尽管国会已授权提供资金改善外交建筑条件,但其行动仍是谨小慎微。每一部批准的资金法案都有年度使用限额,这削弱了国务院对外交事务需求或房地产商机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更有甚者,尽管国会批准了某些项目请求,却也断然否决了另外一些项目。虽然国务院努力在世界范围改善其外交建筑条件,但得不到解决的外交建筑数目还是远远超过购买或新建的数目。1920年,美国的外交和领事驻地数目达到了史无前例的413个,其中包括45个外交驻地和368个领事点。1931年,仅在远东地区,国务院列出的仍严重缺乏办公和居住用房的驻地包括:中国的广州、长沙、烟台、福州、汉口、哈尔滨、南京、汕头、天津、济南、青岛、昆明和大连;日本的神户和名古屋;中国台湾的台北;中国香港。在某种程度上,国会对国务院要求的缓慢回应,反映了美国正在增长的孤立主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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