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行驶在美国(2)

穿拖鞋的美国 作者:(意)塞沃尼尼


早在准备买车时,我和妻子就特意买了一个手册(《二手车完全指南》),并仔细研究各种不同的砍价技巧。然而,它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在泰森角(Tyson’s Corner) 巨大的昆斯(Koons)车展大厅,名叫里克的销售员和穿着牛仔靴的经理――看起来年仅十六岁左右――看到我们第一眼就知道谁占上风了。当然是他们。我们原本下定决心要买一辆日本车,而且预算不会超过5000美元(《二手车完全指南》,第40页:“事先决定你想支付的最高价格。”)可是离我们当开时,却开着一辆美国车,而且付了两倍于预算的钱。不仅如此,我想我们是第一个没有任何打折、直接按照挡风玻璃上贴的广告价格买下二手车的顾客。我们甚至连个小垫子都没有得到。众所周知,通常砍价结束时,二手车销售员都会慷慨地送一些车垫给顾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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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们开着自己的车回到了华盛顿――一辆1991年带皮饰的福特金牛。把它弄回家很简单,因为有自动挡,即使最笨拙的驾驶员也不会把第二挡跟第四挡搞错。可是,开着它在市镇里兜一圈可就不容易了。美国人虽然天性谨慎,却往往将他们的私有观念延伸到正在行驶的道路上,而且不愿意为任何原因放弃。与此同时,他们却能用十分民主的方法处理交叉路口的问题。“先到先行”的规则被严格地遵守。

在限速标志(通常是55英里/小时,也就是90公里/小时)随处可见的高速公路上独自开车,是一件非常放松的事,只不过有那么一点不现实。汽车看起来好像跑在一条传送带上。人们可以吃东西、喝水、换磁带、看公路地图、打电话,甚至阖上双眼享受一小会儿。真正烦人的是,即使面对这样的限速,在绕着华盛顿打转的传送带上,针锋相对的竞赛依然接二连三地发生。驾驶员A以不多不少、刚好55英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驾驶员B一旦发现自己行驶速度低于45英里/小时,就会产生罪恶感。结果,A比B领先了好几圈。读者朋友们想必可以理解,那些从意大利的桥上向高速公路丢石头的傻瓜,相比之下简直称得上社会栋梁了。

在市镇里停车也是一个问题。一般的美国司机尽可能地避免这个麻烦。成本并不是唯一的考虑。另一个原因是,习惯了美国郊区的巨大停车场后,美国人需要一个意大利中等城市那么大的停车位,才能够把车开进去。不过外国人也不喜欢在美国的市镇里停车,只是原因不同。这个原因是吓人的“禁止停车”指示牌。“禁止停车”在意大利顶多表达一种愿望,可在这个国家却被当做一件十分严肃的事。在美国,“禁止停车”意味着不能停车。问题在于弄明白什么时候不能停车。下面是挂在M街灯柱上的一则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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