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爱瑞思穿的衣服发挥了关键作用――那是一件绿色露背晚装小礼服裙,特地按她的身材改过。她虽然一直在跟朋友聊天,但也注意到了那个男人。他静悄悄地走到她们的旁边,正观看着婚礼的布置,脸上是一副冷静自信的神情,小口啜着香槟,朝人挥挥手,用一只手整理头发。当站在对面的朋友说:“爱瑞思,你这条裙子真漂亮”时,那个男人说话了,也没有看她们,连身子也没有朝她们斜上一斜,却说:“这不能算是条裙子吧。不应该叫做小礼服吗?”爱瑞思这才第一次正眼看了看他。
后来发现,他的确是一个出色的情人,爱瑞思也早知应该如此。体贴但不做作,热情但不黏人。但是今天晚上,爱瑞思却觉得他的一举一动都流露出一丝焦躁的情绪。她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他。他的眼睛是闭着的,全神贯注。他把她从桌上抱到地板上,对,爱瑞思看见了――她绝对看见了――他瞄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钟。
“天哪,”过了一会儿他说,实际上他的话出口太快,爱瑞思觉得,他们的呼吸都还没有平顺,心跳还没有缓下,“你能每天晚上都来吗?”
爱瑞思翻个身背朝天躺着,感觉到地毯上的毛刺扎着自己的皮肤。卢克吻了吻她的背,一只手在后背中央上下滑动,然后他站起来,走到桌边,爱瑞思看着他把衣服穿上。今天他似乎在赶时间:猛地拉上裤子、罩上衬衣。
“家里有人等?”爱瑞思还趴在地板上,确保自己一个一个字说得清楚。
他一边看时间一边戴上手表,对她做了个鬼脸。“我告诉她今天有工作,会晚点儿回家。”
她捡起一个掉到地毯上的回形针,把它弄直,这时她突然莫明其妙想起来,在法语里,这些东西叫做“长号”。
“我该给她打个电话。”卢克低声嘀咕说。他坐到书桌上,拿起听筒。等电话接线的时候,他用手指轻敲着桌面,对着爱瑞思笑――可是他一开口说话,这个短暂的笑意立刻消失了,“吉娜吗?是我。不。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