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结婚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类似这些规矩,而今统统被贬斥为“封建礼教”。我认为,这些“礼教”,在当时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举措。即便是当代,婚恋中,父母的意见也是很必要的。
当前,自由恋爱、婚姻自由,早已成为社会风气。但是,不少父母在子女的婚姻问题上坚持“出主意”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此,不少人甚至将高涨的房价归罪于丈母娘,说“丈母娘推高了房价”。因为,如果男方没有购买住房,准丈母娘不答应嫁女。(《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3月8日)
那么,这种“封建思想”有无存在的必要呢?先从古代社会谈起。
古代中国,妇女大多足不出户、很少与异性接触;如果有男女私情,社会和父母必然加以干涉。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无择偶权利,有的女性甚至在成亲之夜才认识丈夫。
如果有人违背这个习俗,则后果比较严重。辛亥革命前夕,上海女学兴起,女学生接触社会、接受新思潮,萌生自由恋爱,但新式婚恋仍受到阻挠责难。上海的女学生吴其德,因难抵诽谤导致自杀,成为“新式恋爱牺牲的第一个女性”。
这个陋习为何广为流行?而今的人们将其归于“封建礼教”,譬如“男女授受不亲”。我认为,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男女授受不亲”等礼教(我之所以不称之为“封建礼教”,是因为中国自秦朝以降并非“封建”)为何“流行”千年以上?
人与人结合组织家庭的方式,从指腹为婚、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等不同的方式都曾被用来决定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或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显然,其直接原因与合作能否产生效率有关。如果两人见了面就要发生争执,他们的家庭只会是梦魇。家庭是两人选择的合作方式,为了避免这些梦魇的发生,在组成家庭之前,双方需要先寻找可以合作的对象。寻找可以合作的对象是两个人合作的第一项交易成本。那么,用什么方式去降低这项交易成本?换句话说,社会是否已发展出一些能方便个人寻找到合适的对象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