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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当户对暗合经济规律!(5)

爱情婚姻经济学 作者:刘正山


当青年未婚男女被禁止私自交往之后,媒妁之言就成为父母与子女在婚姻之前对认识家庭合作伴侣的唯一信息来源。由于子女在决定婚嫁之前无法认识对象,因而在结婚之前需要有一些额外的制度设计来减少不幸婚姻的发生。古代中国的婚礼有六礼:以纳采为先,由男方聘请媒婆征询女方意向;女方同意后,男方随即向女方取得生辰八字,这叫做问名;男方再将双方生辰八字进行问卜,这叫做纳吉;如果八字相合,男方送聘礼给女方作为文定,这叫做纳征;几天之后,男方再聘请媒婆与女方选择良辰吉日完婚,这叫做请期;最后才是男方于婚期亲赴女家的亲迎。在此六礼中,我们不但可以见到神祇的背书,也可以看到女方经由聘礼去了解男方富裕程度与诚意的过程,由此,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成本。

那么,就当代而言,婚恋中,父母的意见是否必要呢?同样必要,背后的道理与古代相仿。科技发达、文明进步的今天,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多数年龄依然相对较小,不过20多岁,涉世不够深入,对婚后的艰辛等等未必有效预期。如果让他们自由选择婚配,难免做出错误的选择。而父母都是“过来人”,知识和经验丰富,能够大致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大大减少子女婚姻的风险。

所以,如果本人自己决定婚姻,又能够得到家长支持或者家庭支持,这样的婚姻幸福比例将较高。有数据为证--全国妇联于2010年5月15日发布的《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在婚姻决定方式当中,“本人决定”和“本人决定征求父母意见”的人,选择“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例也比较高,而且在婚姻方式当中,“本人决定征求父母意见”的又高于完全的“本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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