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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网上签约购房(2)

房博士教你购房 作者:于晓涵


由于使用权房为房管局或单位所有,属于公房,所以如果购房人在网上发现该房属于商品房,那么所谓的“使用权房”就不攻自破。同样,如果一户型已经卖出,在楼盘表中会以专门颜色标出,购房人因此不会上当。

(4)防止买到无预售证房

[案例]2005年初,南四环外的XX家园业主发现,由于代理商消失,一些业主的购房款不翼而飞。经调查发现问题症结就在预售许可证上。业主很多是买了项目中还没有办下预售证的楼座。业主被告知开发商还未办下预售证,只能签内部认购书,并交付定金和房款给代理商,然而正式合同迟迟签不了,这部分钱也被代理商截留。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对其在网络系统上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市建委可在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上进行公示:这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擅自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并发布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的情况。

购房人如发现有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收取费用甚至卖房的行为,第一可向市建委投诉,市建委执法大队经查实后将对开发商予以处罚;第二购房人要提高警惕,购买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

(5)防止买到非商品房

[案例]张先生在2005年买了郊区某酒店公寓56平方米的一个房间后却发现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能办下房产证。然而这些房产证由于违规操作很可能会被撤销,这让业主承担了很大的风险。经调查发现,该酒店公寓没有预售许可证,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的自建酒店商业项目,虽然这种自建项目也可出售,但它不属于商品房开发范围,不能当作商品房对社会公开销售。

开发商可申请部分房屋作为企业自留用房。自留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销售。购房人可上网调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这样可避免以后的麻烦。而如果将自留用房用于售卖的则必须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才能进行。

2.期房网上签约主要流程

以北京地区为例,一般网上签约购房主要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上网查信息――现场了解――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一步:首先登录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网上公示栏目,通过三大公示功能(预售信息公示、预售商品房的楼盘信息公示、开发企业信用系统公示)查询楼盘信息,验证其为可售房源,之后到售楼处与开发商洽谈。

开发商必须公布的信息共包括四大类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坐落位置、批准预售部位、面积;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土地用途和使用期限以及基准价格(经济适用房)。

(2)预售商品房的楼盘表信息。包括楼栋的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竣工日期等;每“套”住宅的房号、用途、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商业、办公等房屋的最小销售“单元”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等。

(3)楼盘表内网上已预订和已签约房屋的标识。

(4)商品房按楼栋预售的参考均价;预售项目已签约合同的成交均价。

另据了解,在公布房产信息的同时,对于开发企业的一些违规行为将在企业信用系统公示。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发布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的;

(2)预售商品房时,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的;

(3)预售商品房时,未公示商品房预测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的;

(4)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售登记的;

(5)开发企业与一方买受人未依法解除预售合同前,又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合同的(即一房多售);

(6)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的;

(7)开发企业将已预售商品房又抵押的;

(8)预售商品住宅未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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