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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去世,李鸿章升官(2)

李鸿章发迹史(下) 作者:汪衍振


陈钦施礼告退,留李鸿章一个人在签押房里走来走去。

第二天,翻译将日本新拟之约译完并派员送到李鸿章之手。李鸿章接过一看,果如陈钦所言,日本此次拟就的条约,实乃搬抄西国与大清订约之款,几无二样。李鸿章大怒,马上传陈钦过来,吩咐道:“两国修约,非为儿戏,断无想改就改之理。陈道,你马上起程回天津,把日本人递上来的这个改约要求退还给他们,并把本部堂所言据实转告于他们,让他们死了这个念头。我大清同意与他们订约,已是给足了他们面子,他们竟敢得寸进尺!岂有此理!”

陈钦下去后,李鸿章犹忿恨不止,骂道:“区区岛国,弹丸之地,我不忍欺,彼竟敢欺我,着实可恨!”

他当日将此事上奏给朝廷,折子写道:“臣审其来意,殊为狡辩,暂未与该使员接见。饬令原派帮同议约之津海关道陈钦,并添派在津差委之江苏记名海关道孙士达,与该使员往复辩驳,俟稍有端倪,臣再面晤,相机开导,总当坚守前议,不稍松动。”

陈钦前脚刚走,圣旨后脚跟着便来到总督衙门。李鸿章接旨之后大惊失色,此旨原来是为裁撤福建船政局一事所下。李鸿章最担心的事情提早发生了。

圣旨道:“前因内阁学士宋晋奏,制造轮船靡费太重,请暂行停止。当谕文煜、王凯泰,斟酌情形,奏明办理。兹据奏,闽省轮船,原议制造十六号,具报开工者三号,其拨解经费,截至上年十二月止,已拨过正款银三百一十五万两,另解过养船经费银二十五万两,用款已较原估有增,造成各轮船虽均灵捷,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其第七、八号船只,本年夏间,方克赍工,第九号出洋尚无准期,应否即将轮船局暂行停止,请旨遵行等语。左宗棠前议创造轮船,用意深远,唯造未及半,用数已过原估,且御侮仍无把握。其未成之船三号,续需经费尚多,当此用款支绌之时,暂行停止,固节省帑金①之一道。唯天下事,创始甚难,即裁撤,亦不可草率从事,且当时设局,意主自强,此时所造轮船,既据奏称,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自应力求制胜之法,若遽从节用起见,恐失当日经营缔造之苦心。着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通盘筹划,现在究竟应否裁撤,或不能即时裁撤,并将局内浮费如何减省,以节经费,轮船如何制造,方可以御外侮,各节悉心酌议具奏。钦此。”

宋晋上折的议题只有一个:福州船局靡银太重,所造轮船工期既长,又和洋船无法媲美,必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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