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引导资金。近年来,一些省级人民政府或地市级人民政府成立了一些政府引导基金。这些政府引导基金具有强烈的招商引资的意愿,主要是为了对外吸引直接投资的资金资源和投资管理资源。许多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是根据国家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规定而设立的,其通常的方法是政府出一部分资金,合作机构出一部分资金,然后按一定比例的股权设立基金管理机构,主要投资该地政府的相关产业。例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宣告成立。新公司由中国华融占70%的股份,重庆渝富占30%的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0亿元。这就是地方政府运作与外部直接投资机构合作的成功案例。在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都有相似的合作方案,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引导基金的运作,可以加强与外部资本的合作,一方面可吸收外部的管理资源,另一方面也可以吸收直接投资资本。
2.财政资本
(1)主权资本。主权资本是近年来兴起的国际直接投资资本,是一种发展迅速、规模巨大、表现活跃的特殊资本类型,一般是由主权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出资设立,并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管理的资本类型。这种主权资本当然也具有很强的商业运作管理性,在投资管理和投资决策上也有着专业的管理模式。
淡马锡控股公司是一家新加坡的主权资本,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淡马锡在中国内地的投资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沙特阿拉伯拉瓦比控股公司管理数以千亿美元的资产,该控股公司经常活跃在欧洲和美国的资本市场,也是一些跨国公司的控股方;科威特投资管理局所管理的离岸股权资本也曾超过1000亿美元。由于主权资本很大一部分投资都属于离岸投资,因此,往往在离岸的资本市场上具有较大的投资能力和影响力。
2007年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也是一个典型的主权资本,由中国财政部和中央汇金作为出资方和管理方,总共注资2000亿美元。过去数年中,中投公司在离岸投资领域表现比较活跃,较典型的投资案例包括:
2007年5月末,筹备中的中投公司与黑石集团达成30亿美元的投资意向,投资50亿美元与摩根士丹利组成的信托优先证券并签署一项收购协议,中投公司拥有和控制摩根士丹利高达10%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中投公司也曾积极参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业务。
2010年10月,中投2号开始挂牌和运作。中投2号主要是由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资产,国资委将若干中央企业合并重组到中投2号并组成一个规模巨大的资产池。利用这个资产池,中投2号再进行资产的处置、重组和直接投资。中投2号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要以不良资产处置和股权运营业务为主。中投2号所进行的资产的处置、重组和投资,都将在中国本土完成操作。
由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主权资本。由于国家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因此,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也具有政策性和产业引导性的特点,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50亿元,于2010年开始运作。
(2)资产管理公司。中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主权资本。1999年由财政部牵头出资并设立的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这四个机构集聚了四大国有银行的大部分不良资产,四大国有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所注入的不良资产一度达到50000亿元,前些年的资产处置,使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开始陆续进行直接投资,并表现得相当活跃。
由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都可以取得一定规模的银行授信资金,还可以用所管理的资产偿债保证能力在一级资本市场上融资,所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投资能力和投资规模远远超出其自身所拥有的自有资本。
3.保险公司资金
保险公司资金正在逐步成为直接投资领域的重要资本来源,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近年来也在逐步开放保险公司资金进入直接投资领域。在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方面,保险公司资金将会被谨慎而持续地进行资产投资和资产处置,由于保险公司资金所投资的产品稀缺、领域较少、政策限制较多等,因此无法形成持续、稳妥和有效的直接投资。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如何保值和增值成为越来越严重的业务问题、产业问题甚至社会问题。
由于无法利用企业的年金和社会养老金,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保险公司资金在理论上无异于资产逐步缩水,保险公司的履行保险责任的能力也大幅下降。如何专业、安全和有效地使保险公司资金进入直接投资市场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因为保险公司资金的性质和类型导致其对直接投资的相关盈利模式和亏损模式的敏感度,保险公司资金所需要的投资管理方面的专业度也相当复杂。
保险公司规模巨大,但目前还不能有效地运营在直接投资上。直接投资领域管理的非智能化现状,也妨碍了保险公司资金规模化的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速度。只有在直接投资领域实现一定程度的智能化管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资金才能有效地进入直接投资市场领域,才能形成真正规模巨大和持续的资本来源。
4.信托资金
中国的信托资金投资公司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近年来,信托投资机构主要是通过发行资金信托计划开展相关的业务,而传统的信托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合作,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将信托产品转型成为银行的理财产品,在市场运作中收到很好的效果。据统计,由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完成的信托资产截止到2010年上半年银信理财数额高达29000亿元,有些信托公司主导的信托投资变相地进入了直接投资领域。
2010年中国银监会推出一些新政策禁止商业银行以理财的形式发售信托公司的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所谓银信结合的方式受到了广泛的禁止。但是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仍在实现有效的合作,只不过信托公司更多的是与商业银行的有关部门变相合作,使商业银行的客户仍能参与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认购。此外,信托公司还经常采用直接投资的方法参与项目的投资,再约定一些回购、资产处置的条款以保证所有资金的回流。因此在银监会新政策的推动下,仍是有许多信托公司进入短期的直接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