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大都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完成自己的直接投资行为,再通过合约所约定的投资交易的相关条款,将股权转让来实现投资的回报。
但由于信托资金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信托公司的融资经纪商的角色功能,所完成的投资在直接投资管理和资产处置方面缺乏专业化运作,因此,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对直接投资领域的介入本质上仍然是项目融资的方式。在未来的发展中,信托公司与专业化的投资银行机构合作将决定信托资金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规模、质量和效果。
5.融资租赁资金
融资租赁也是直接投资领域中不可忽略的力量。在许多投资实践中,融资租赁公司实际上充当着直接投资的角色。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在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通常可取得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资金授信。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一般会集中在资产层面,如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各种类型的汽车、重型机械、工业生产线等。在很大程度上,融资租赁是一种资产的直接投资行为。一般融资租赁公司很少参与股权类的投资,也有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一个对比的投资交易获得股权,再将股权通过资产处置的途径实现资本退出并取得回报,成为一个变相的、短期的、有特殊投资及增值策略的直接投资机构,如优先取得标的公司设备和资产的租赁权。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未来的数年内,融资租赁行业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直接投资的资本力量将更具规模地出现在直接投资领域。目前,融资租赁在直接投资领域的资本,仅千亿元,但可以断定,在未来的3~5年内融资租赁将获得快速的发展。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资金也会以数倍的规模增长。
6.投资担保资金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中国的各种类型的投资担保企业已达到近5000家,累计担保额2000多亿元,所存续的投资担保资金1.8亿元,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资本类型。
投资担保公司运作大都是与商业银行资金授信相关的,起到一种保证还款的担保功能,并成为商业银行与标的公司在业务交易中的一个重要参与方。有些投资担保公司也参与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但其用来参与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仅仅是一种担保策略,所获得的股权往往是一种反担保形式。但也有投资担保公司开始利用其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进行直接投资的运作,这些投资担保公司以提供担保为条件,往往会要求无偿或优先取得标的公司的某些股权并进行处置以实现变现的目的。在这样的投资交易中,投资担保机构已经成为一个直接投资机构。
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所具有的业务功能是担保功能,其投资管理功能和资产处置功能相对较弱,而且往往局限于房地产业;另外,投资担保公司也缺少对直接投资管理的专业能力,因此,投资担保公司近期内无法规模化地进入直接投资领域,但变相地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业务方向正在加强。投资银行和直接投资机构的参与将会使更多的投资担保公司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由于投资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杠杆性资金的运作,一个由投资银行和直接投资机构共同武装起来的投资担保机构也将成为投资担保行业的领先者,代表着行业的发展趋势。
7.信贷资金
尽管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向标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信贷资金,但由于在信贷资金的使用方面并没有全面而规范的限制。因此,许多机构或个人从商业银行取得信贷资金后实际上却应用于直接投资领域,这也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许多企业以贸易采购等名义向银行贷款却将该项贷款资金投向私募股权、产业基金和房地产等领域。因此,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也有相当一部分最终进入了直接投资领域。由于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因此,许多企业经常以符合要求的用途作为贷款申请的理由,在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后再进行直接投资。预计在未来数年时间内,仍然会有相当庞大的信贷资金通过企业进入直接投资领域。
由于信贷资金的管理也大都处于非智能化阶段,这种状况变相地推动和促进了直接投资领域的发展。随着直接投资领域的智能化发展,直接投资的风险会大大降低,而资本回报会大大提高,这将促进更多的企业或个人把他们的信贷资金投向直接投资的资本市场。
8.民间资金
民间资金一直是直接投资领域中最活跃、最积极、参与意愿最强烈的资本类型。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存在差异,因此中国民间资本在运作特点和类型方面也有较大差异。从地区看,有所谓的浙商资本、温州资本、晋商资本、徽商资本等;从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上看,在房地产、能源、煤炭、农业等方面也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民间资本;再从资本组织这种类型上看,包括同乡、同学和其他组合类型的民间资本。在中国,各种类型的民间资本中最具品牌的是浙商资本和温州资本,其以同乡化、家族化、规模化和聚集快速化著称。浙江的民间资本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舞台上创造了许多辉煌的财富故事,同时也经历了许多失败,但浙江的民间资本仍然前赴后继、热情高涨地活跃在近几十年来中国的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活跃在几乎每一个产业领域。
毫无疑问,民间资本是未来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但由于直接投资领域的智能化发展仍未完成,直接投资领域对投资交易、资产的管理处置还远远达不到专业化和智能化的程度。直接投资领域的一些所谓专业团队常常误导甚至利用这些民间资本,妨碍了民间资本参与直接投资领域的规模和意愿。
民间资本参与直接投资领域的资金规模仍然难以统计,但民间资本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规模应当超过投资担保、信托投资等资本类型,也可能有数万亿元或者十万亿元以上。
民间资本将一如既往地成为直接投资领域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随着中国直接投资领域的智能化发展,将会更加激发民间资本进入直接投资领域的意愿。很显然无论是PE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投资银行基金还是对冲基金甚至是以国有机构为主导的其他类型的直接投资基金,都将民间资本作为其重要的募集及合作对象,率先达到智能化管理的机构将在此竞争者中领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