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里要说的,是我这辈子里至为珍爱的人和事:我的先生保罗·查尔德;美丽的法兰西;还有种种烹饪和美食的乐趣。写这本书,对我来说也是个新鲜事儿——我没有在里头罗列食谱,而是讲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人生故事。这些事情大部分发生在1948年到1954年间,也就是我们住在巴黎和马赛的时候,还有一些后期住在普罗旺斯的经历。早年在法国的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它们标志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转变时期,在那些日子里,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也经历了感官的觉醒,而且有那么多赏心乐事啊,让人目不暇给。
我完全没有料想到在法国将会遇见什么,在搬到法国之前,我过的完全是另一种人生。我在美国加州的帕萨迪纳(Pasadena)长大,那儿阳光充沛,人文气氛淡薄。我家是个中上阶层的白人家庭,家境不错;我父亲名叫约翰·麦克威廉斯(John McWilliams),是个作风保守的商人,经营家族的地产生意;母亲名叫卡罗琳(我们都叫她卡罗),性格热情,喜欢社交。但是,跟她的大多数女友一样,她不会在厨房里花太多时间。偶尔,她会快手快脚地用发酵粉烤个饼干,用芝士做点吃的,或是弄点熏鳕鱼。可这不算做饭吧。所以,我也没什么厨事经验。
小时候,我对锅碗瓢盆这些事儿一点兴趣也没有。我的胃口一向不错,尤其爱吃加州的美味肉食和新鲜蔬果。可从没人鼓励我下厨,对厨艺我完全不得要领。我们家请了好几位厨子,他们爱做典型的美式菜肴,把盘子里堆得满满的——肥肥的烤鸡,配上黄油土豆泥和奶油菠菜;带有漂亮油花的大块T骨牛排;或是烤成灰白色的羊腿(不像法国人,会把羊腿烤成嫩嫩的粉色),搭配棕色的肉汁和绿色薄荷酱。味道喷香,可算不得是精致美食。
而我先生保罗是在波士顿长大的,他母亲是个颇有波西米亚味道的女子,曾在巴黎生活过,做得一手好菜。保罗比我大十岁,极有学养;二战期间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已经周游过世界了。他衣着考究,说得一口漂亮法语,而且热爱醇酒美食。诸如白酒贻贝、勃艮第红酒炖牛肉、香橙鸭这样的菜肴,他如数家珍,可在我这种门外汉眼里,这尽是些既难念又听不懂的外国词儿,真是绝望啊。嫁给保罗是我的幸运。他是绝妙的灵感之源,他对红酒和精馔佳肴的热爱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品位,而他的鼓励帮我度过一个个令人气馁的难关。要是没有保罗·查尔德,我永不会拥有如今的事业。
二战期间,我们在锡兰(Ceylon)(斯里兰卡)初识,1946年9月结婚。那时候,政府部门的薪资微薄,又要跟新婚丈夫开始生活,我觉得最好还是学着自己下厨。婚礼举行之前,我在洛杉矶上了一门为准新娘开设的烹饪课,跟着两位英国妇人学做班戟(即pancake,薄薄的蛋奶薄煎饼。——译者注)之类的东西。但我给保罗做的第一顿饭更有“野心”:红酒炖牛脑!除了菜名听起来颇具异国风情,能给新婚丈夫留下深刻印象之外,我想不出自己为何要做这道菜。我粗粗看了看菜谱,觉得并不难做。可做出来的成品呢,啧啧,卖相惨不忍睹,味道也不怎么样。实际上,那顿饭简直一塌糊涂。保罗一点没放在心上,当晚我们搜寻了点别的东西填了填肚子。可在内心深处,我很生自己的气,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想学做饭了。
新婚第一年,我们住在华盛顿乔治城(Georgetown)橄榄大道上的一座白色小板房里。保罗为国务院做布展工作,我做档案管理员。晚上,我带着满腔热忱冲到炉子跟前,胳膊底下夹着《烹饪的乐趣》(Joy of Cooking)或是《美食》(Gourmet)杂志,心里却没多少厨房常识。我做的菜味道还行,可既费时又费力。总是等到晚上十点,我才能把菜端上桌,吃不了几口就瘫倒在床了。保罗的耐心真是无穷无尽啊,可数年后,他在一次访谈中承认:“起先茱莉亚的手艺不算成功……但我很勇敢,因为我想娶她。我相信我掩饰得挺好,没露馅儿。”(他的确没露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