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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伦的校长生涯(1)

胡适和他的朋友们(增补本) 作者:智效民


上篇清华大学

一、年轻的校长

1928年北洋政府垮台之后,罗家伦出任清华大学校长,当时他只有31岁。

罗家伦(1897-1969)字志希,祖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西进贤。他早年在上海中国公学就读,后来考入北京大学。在北大,他和傅斯年等人发起新潮社,创办《新潮》杂志。五四运动中,他被推选为学生代表,并?草了《北京学界全体宣言》。据说这份宣言是当时唯一的印刷品,而“五四运动”这个概念也是他最早提出来的。

1920年,罗家伦从北京大学毕业后,正值上海实业家穆藕初斥资5万元设立奖学金,资助“有能力、有学识、有领导才干”的北大学生赴欧美留学,罗家伦、周炳琳、段锡朋、康白情、汪敬熙等求五人被选中。这件事在社会上影响很大,清朝末年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人们说这是北大的“五大臣出洋”。

出国后,罗家伦就读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后来他又去欧洲,先后在德国?林大学、法国巴黎大学、英国牛津大学访学。留学期间,他就撰写《科学与玄学》一书,翻译了剑桥大学史学教授柏雷的《思想自由史》,还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有研究者认为:“从他留学期间的言论和活动,可以看到他是位有思想和能力的爱国青年才俊。”(《抗战前的清华大学》第27-28页,苏云峰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刊印)

冯友兰与罗家伦是北大校友,他是用河南官费出国留学的。他回忆到当年的情况时有这样一段叙述:“在中国留学生中,大部分还是好好学习的,但是对学位的态度很有不同。有些人不要学位,随便选课。有些人认为,只要有个硕士学位就够了。因为要想得到博士学位,就要选一些学校要求选而实际上没有多大用处的功课。”罗家伦和陈寅恪大概属于那种只要学问不要学位者,而冯友兰则是“想要得个博士”的人(《三松堂全集》第一卷,第54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注意这一情况,对于了解他们的思想、个性和成就,很有帮助。

1926年罗家伦年回国后,担任了东南大学史学教授。第二年,商务出版社出版《思想自由史》,他在译者序言中说:“能为纯粹的知识的主张而殉道,是人类最光荣、最高尚不过的事;能自己为思想言论自由作自觉的牺牲,以唤起他人对于此事的觉醒,是对于社会最有实利的贡献。”(转引自《抗战前的清华大学》第28页)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他的理想和抱负。  然而就在这一年,即1927年,本来是准备为纯粹知识而殉道的罗家伦,却被卷入国民革命的风暴中。当时他不仅加入国民党,还担任了蒋介石的秘书。1928年,国民革命军挥师北上,日本政府为了阻挡北伐,出兵侵占济南,与我军发生巷战,酿成济南惨案。在这次事件中,担任外交事务的国民政府战地政务委员委员蔡公时被日军挖眼割耳,残酷杀害。当时罗家伦也是战地政务委员会委员,他与熊式辉到日军司令部谈判,面对气焰嚣张的日军司令,罗家伦临危不惧,表现出大无畏的气概。尽管这次谈判没有成功,但是罗家伦的表现却影响很大,令人称道。

随后,罗家伦随军进入北京。战地动员委员会是一个接收单位,罗家伦是文化教育方面的负责人,因此在1928年8月29日,他被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正廷正式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49页,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在中外教育史上,三十出头就担任大学校长的人,似不多见。

二、上任前的是是非非

清华大学的校长为什么要由外交?长任命呢?这与它的历史有关。

清华大学原来是由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创办的留美预备学校,其目的是培训可以直接插入美国大学二、三年级的学生。由于款项来自美国,整个交涉由外交部门经手,因此在1908年拟定的“派遣美国留学生章程草案”中规定:“赴美留学生将由美国退还赔款支付费用。……外务部负责创办培训学校并任命留学生监督。”(《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第11页,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这里所谓外务部,就是后来的外交部;所谓留学生监督,相当于后来的校长。该培训学校一开始叫游美肄业馆,后改为清华学?、清华学校。一直归外交部门管辖。

为了改变这种依赖外国培养高级人才的状况,该校从1916年起提出要逐步改为大学,经过十年努力,到1925年才成立了大学部和国学研究院。这样一来,清华就有三个相对独立的教学单位:留美预备部不再招生,直到1929年在校学生全部毕业为止;大学部招收高中毕业生,接受四年专业教育,毕业后不再享受出国留学待遇;国学院招收大学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学生,研究以经史为核心的中国古代文化,培养国学教师以及终身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才。在这个重要的转型时期,全校师生从人员结构、教学内?到未来出路,都面临着一系列变化和考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清华的归属问题也提上议事日程。当时国民政府想让清华大学隶属于大学院(相当于教育部),但是外交部却以历史关系为由不愿放手。这一点,从该校《南下代表报告书》中可以看出。该报告书说:“自大学院所召集之全国教育会议通过全国教育学术机关应归大学院管辖后,大学院即根据此项原则,提议清华大学应直辖于大学院。经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议决通过。故清华大学应归大学院管辖,在法律上已不成问题。惟外交部始终声称与清华历史上有特殊关系?不允完全放手。而大学院蔡院长,又素持礼让态度,不愿力争。一则恐伤外交部与大学院之感情,再则恐酿成僵局影响学生之学业。结果遂由大学院暂时会同外交部管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册上,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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