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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丹诺65岁了,但是他敏锐的思维和出色的工作能力一点也没有减退。
“丹诺并不太关注法律的技术性细节,”他的新合伙人之一威廉·荷利说,“他看重的是事实。他工作非常努力,是我认识的人中工作最努力的一个。他一般早餐吃得很多,然后一天不吃东西,直到工作结束后才吃第二顿。即使有时工作忙到午夜才结束,他也是这样。”
和以前跟他一起共过事的律师一样,希斯曼谈到他时说:“丹诺天生就有惊人的记忆力以及敏锐的观察能力,不用借助任何外界的帮助就能把一切记在心里。不管是在商量一个动议,还是讨论主要案情,只要是有用的东西,他几乎一点也不会漏掉。有一次,我为一个非营利组织起草了一个申诉书,并且为此还准备了一份长长的记录,丹诺只看了两三分钟就走上了法庭,讲了整整一个小时,既符合逻辑又符合法律条文,记录中的要点也一个不漏。而我即使花两个星期的时间去写、去记谈话内容,也无法做得像他那么好。最后,申诉得到了批准。”
随着丹诺·希斯曼事务所业务的增加,丹诺决定把事务所的规模扩大一点。他聘用了乔治·伯汉处理刑事方面的事务,聘用威廉·荷利处理民事方面的事务。荷利年轻、聪明、仪表堂堂,富有同情心,丹诺非常喜爱他,“他不但聪明,而且关心我,体贴我。”丹诺说。荷利经常跟老板一起到米德威吃饭,他们一起度过了“无数气氛非常融洽的夜晚。他们一起讨论世人愚昧无知、缺乏人性的种种弊端,讨论他们所崇拜和尊敬的人以及他们不喜欢或者意见不同的人”。
丹诺对乔治·伯汉的选择就有些不太幸运了。伯汉担任过州检察官助理,是他的家人推荐给丹诺的。伯汉到丹诺的事务所工作不久,就帮助一个女当事人伪造了一份遗嘱。对方律师打电话告诉希斯曼,说这份遗嘱是伪造的,但是希斯曼不相信他的话,还觉得这样的小事不值得去麻烦丹诺,也就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丹诺。当丹诺出庭时,伪造遗嘱的丑闻被公开了,丹诺觉得非常难过。
伯汉从法庭回到办公室后,立刻把乔治·弗朗西斯找来,让他看了看自己抽屉里的一把手枪,说:“你必须站在我这一边替我作证,否则,我就用枪打碎我自己的脑袋。”
弗朗西斯来到丹诺的办公室,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老板,丹诺咆哮着喊道:“你回去告诉伯汉,那是他唯一能做的最好的选择。但是告诉他,如果他想这样做,请离开办公室,去别处做吧。他在这里惹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