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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由说话(31)

丹诺辩护实录 作者:(美)欧文·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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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诺一眼就看出,这个案子远比那位不了解共产主义为何物的工人培生的案子严重得多,因为这16位芝加哥人都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其中几位是既有财富又有社会地位的名人。

威廉·布洛斯·埃劳德的父亲亨利·德玛雷斯特跟麦考密克家族的一个女儿结了婚。后因他帮助赦免秣市爆炸案的无政府主义者,岳父剥夺了他、他妻子以及孩子的财产继承权。后来,平静下来的外祖父显然原谅了外孙,因为“威廉·布洛斯·埃劳德非常富有,他专门雇用一个经纪人为他处理房地产和金融方面的事务。他还在芝加哥论坛大厦设有一个办公室和一群工作人员。在温内卡他的家里,所有的摆设都是高档奢侈品。”

芝加哥这群共产主义者虽然大部分都是知识分子,不用靠双手谋生,但却冲在了这场激进运动的最前列。他们想要提出自己的主张,发表对这场运动的看法,他们觉得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工人不可能理解这场运动的真正意义。尽管他们拒绝接受莫斯科的领导,拒绝和俄国共产党合作,但是却常常从莫斯科的革命中寻求政治理论和政治方向。于是,以威廉·布洛斯·埃劳德为首的这群知识分子在美国成立了共产主义劳工党,在资金上扶植它,在理论上指导它,起草它的行动纲领,努力让广大的美国工人相信它的经济哲学。这将是一个涉及鼓动分子、组织者的案子,而不是涉及工人的案子。与培生和洛克福德的工人共产主义者不同,埃劳德和他的同志们公开号召大家用武力和炸药进行反抗。

他们曾在芝加哥大街上举行过多次喧闹的、气氛狂热的集会,因此,检方指控他们的罪名是“阴谋推翻政府”。丹诺认为,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首先,虽然这些人宣扬使用武力和暴力,但是实际上却从来没有使用过武力和暴力,他们只是在言论上犯了法;其次,只有他们真正使用了武力或炸药,他们的行为才算触犯了法律,才可能对他们进行审判;第三,民主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必须有耐心,能容忍粗鲁、敌对的言论;第四,在这类性质的案件中,“棍子与石头可以打断我的骨头,但是言论却永远也伤害不了我”这句铿锵有力的俗话是非常正确的;第五,美国的政体并不是弱得一阵风就可以把它刮倒。但要想证明罪名不成立,仅有这几条理由是远远不够的。《反颠覆法案》出台后,州检察官完全有理由在丹诺的当事人采取暴力行动之前就逮捕、关押他们。只要州检察官能够证明其中任何一个人有推翻政府的意向,就会将他们全部关进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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