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最后分手的时候,也是她转身离开,他傻子一样地站在那里,远远望着她。她越走越急,越走越快,只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只怕自己会忍不住转身。最后他终于追上来,抓住她的胳膊,那样紧紧地抓住,连呼吸都急迫:“佳期,你不能这样。”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红了眼眶,只是紧紧地抓着她,仿佛只怕一松手,她就会凭空消失。
她几乎用尽了此生的力气,才忍住眼泪,冷笑着用最无情的字句,仿佛锋利无比的利刃,硬生生剖下去,将他与她之间最后一丝都生生斩断:“孟和平,你怎么这样幼稚?话我已经跟你说得一清二楚,你怎么还不明白?我拜托你,我就要保研了,你别耽误我的前程。”
“我不信!”他几乎是在吼,“我不信,我不信你的话,为了什么狗屁保研,你就要离开我,我不信!”
她残忍地微笑:“孟和平,保研对你来说,也许并不值一屑,可是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我不是为了保研而跟徐时峰,我爱的本来就是他,你明不明白?”
他的手那样重,捏得她痛不可抑,所有的眼泪都浮成了光,光圈里只有他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嘴角……一点一点,在视线中淡虚成模糊的影。
他的声音遥远而轻微:“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你。”
她鼻子发酸,膝盖发软,胸口痛得翻江倒海,所有的一切都开始旋转,她在簌簌发抖,连声音都变了调子,一字一句,清晰明利:“可是对我来说,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都比你要重要。”
他看着她,她有一种麻木的痛快,像是自杀的人切开静脉,那血一点一滴地淌着,渐渐淅淅沥沥,于是陷入一种虚空的祥和,四周都是绵软的云,再多的痛都成了遥远的事情,只是麻痹的快意。
“你向往那样的生活,是因为你不曾经历过,所以新鲜,但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二十一年,那样平凡,那样困苦,一辈子只为买房子奔波,精打细算,穿件新衣就觉得快乐许久。我厌倦了,你懂不懂得?你喜欢这种生活,是因为它琐碎平凡,你说喜欢这样的人间烟火气,是因为你过去二十年,都高高在上,没有机会体验。可是我,我在这人间烟火里呆得太久,已经觉得烟熏火燎面目全非,我希望可以有更好的前途,什么叫前途,你不会明白,因为你的前途从你一出生,就是康庄大道,一片光明。而我,我和许多许多的人,要怎么样地挣扎,怎么样地努力,才可以过得更好。你妈妈说得对,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误打误撞才凑到一块儿,不会幸福,不会长久,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如今我如果离开你,我可以得到许多许多实质上的东西,我为什么要放弃这样的机会,我为什么不能为了我的前途,做一个正确的决定?徐时峰可以和我结婚,你可以吗?”
他望着她,过了许久,才说话,声音低沉喑哑,透着无法抑制的哀凉:“我爱你――佳期,不管你说什么,我爱你。如果你走了,这辈子我也许永远没有办法再将你找回来。”
她想将手从他手指间抽出来,他不肯放,她一根一根掰开,掰开他的手指。绝决地用力,弯成那样的弧度,也许会痛,可是长痛不如短痛。她宁愿所有的痛都由自己来背负,只要他受到的伤害最少最小,她宁愿所有的一切都由自己来背负。
他力气比她大,她掰不动他的手指,她最后终于将心一横,扬起手来,狠狠给他一记耳光。那样清脆响亮,如同重重地扇在她的心上,痛得她几乎无力自持,却指着他骂:“孟和平你是不是个男人?我都说了不爱你了,你怎么这么死皮赖脸,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你给我放手,别再恶心我,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你!”
话说得这样恶这样狠这样绝,他眼底净是血丝,瞳孔急速地收缩着,瞪着她,就像瞪着一个刽子手,而她屹然不动,他终于绝望,手指一点一点地松开,终于松开,她绝决地转身,急急地往前走,走出了很远很远,一直走过了整整两条街,踉踉跄跄才回过神来,就那样蹲在马路边上,抱着双臂号啕大哭,她一直哭了整整一个钟头,过来过往的车辆,明亮的灯柱像是眼睛,像是无数双亮晶晶的眼睛,她哭得一阵阵发晕,抠着人行道的砖沿,将右手食指的整个指甲全抠掉了,也不晓得痛,血一直流,狼藉地擦去眼泪,站起来又往前走,一路走,一路眼泪不停地往下掉。
她从来不知道,爱一个人会这样难过,就像将心挖去了一块,拿刀子在伤口里绞着,绞着,却不能停止,像是一辈子也不会停止,书上总是形容说肝肠寸断,不是寸断,而是用极快的刀,每一刀下去,就是血肉模糊,痛不可抑,却毫无办法,任由着它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