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她照常回到办公室,早到的同事与警察正在门前议论纷纷。
“什么事?”
“有人放火烧我们大门。”
“吴小姐,事情同你有关。”
“有人在大门口贴了这张告示。”
乃娟定睛一看,告示上用粗劣的大字这样写:“吴乃娟害我家散人亡,我必取你狗命。”
一名督察走近:“吴小姐,请过来说几句话。”
乃娟镇定地坐下。
“最近有无接过恐吓信或电话?”
乃娟摇摇头。
助手进来:“吴小姐,方小姐叫你放两个星期假。”
乃娟点点头。
警察说:“吴小姐,你进出当心,我们会派人保护你。”
“不用,我自问并无伤害过任何人。”
这时,同事魏华在门前出现,冷冷落井下石:“千万别一把火牵连到无辜同事。”
警察问:“吴小姐,你心中可有蛛丝马迹?”
乃娟又摇头。
“会否是你的辅导忠告引起一些人的误会?”
乃娟答:“没有人表示不满。”
“仔细想一想,尽量提供线索。”
乃娟心中一片空白。
“暂时放假也是好事,我们会派人保护你。”
由始至终,新上司都未曾出来说过一句话。
乃娟离去时看一看烧焦的大门,不出声。
她心中实在没有仇人。
一名女警随她回家,守在她门口。
“吴小姐,我们每十二小时换班,希望这几日你不要随处走动。”
乃娟不出声。
第二天,报上刊登小小一则新闻,放在内页不当眼之处:“婚姻辅导员遭恐吓,办公室大门被火烧。”
字样太小,没有几个人看得到。
乃娟在家看小说。
一星期后,警方同她说:“我们已取消守护,吴小姐,你自己出入小心。”
乃娟点点头。
是哪个冒失鬼开她玩笑?
一定是同伴侣吵闹,心有不甘,迁怒他人。
过一阵,气顺了,不了了之。
她呼出一口气,平白多了两个礼拜假期,也不是坏事,她把想读的新出版小说全部读了一遍。
最后一天假,她与办公室联络,与方女士通电话。对方若无其事说:“明日复工好了。”
同事告诉她:“大门已经换过,没人记得那件事了。”
是吗?那多好。
但是乃娟仍然早出早归,不想掉以轻心。
乃娟把最近几年档案取出查究,并未发现可疑人物。
没有人同她有深仇大恨。
这把火究竟是什么人放的?
乃娟现在每走几步路,总得回头看一下,成语中形容的惊弓之鸟,就是这个意思。
她比平日更加沉默拘谨。
正当人人都以为事件已经平息,比意料中更坏的事发生了。
星期日上午,乃娟到门前找报纸。已经九点多了,日报应该一早派发,可是今日门内并无报纸。
乃娟是报迷,一日不读报纸,恍然若失。
她想:会不会是送报少年懒惰,把报张扔在门外算数呢?
她打开门,果然,两份报纸就在楼梯上。
乃娟已经梳洗,身穿便服,故此踏前几步,伸手拾起报纸。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身后一声暴喝:“吴乃娟!”
乃娟本能地转过身子,还来不及吃惊,眼前一个黑影扑上来,挥舞着武器,朝她头部袭击,电光火石间,乃娟急忙侧头闪避,并且用双臂挡在脸前。
她只听到轻脆的“噗”一声,她不觉痛,人却应声而倒。
凶手见得手,狰狞地瞪着地上的吴乃娟,他骂她:“你害我家散人亡!”
他手里拿着的原来是一只垒球棒,棒上染血。他咬牙切齿,预备再次棒击乃娟。
乃娟只觉晕眩,她一直有知觉,可是四肢已经不能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