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扶桑 3(12)

扶桑 作者:严歌苓


他说:肯定私家侦探放了一条眼线跟踪我。

何止一条,起码三条。中国佬说,慢慢嚼着烟草。

他们要逮住我,一挨打我肯定招供!

别难为情,人嘛。谁指望人忠实得像狗?换了我,我不挨打就招。省了你自己也省人家的力气。

谢谢你的体谅。

正因为人没有那样愚蠢的忠实,人有相互咬的天性才不会堕落成狗,你说是不是?

掮客不久被警察发现死在一个街拐角上。

私家侦察和警察破了这个谜。那个以驯马扬名又以喂养赛马为名的中国佬从头到尾策划了这桩合谋。他在所有马的食料里掺拌了安神草药,除了一匹马,那匹马注定赢。安神草药具有松懈肌肉的效用,因此所有的马肌体中出现了不为察觉的涣散和怠倦,以致不能在竞技中跑出原有速度。唯有那匹被免于服药的马肌体正常,神志清醒,自然而然是要领先的。

侦探们一连几个月在追寻那个叫阿魁的中国养马人。

而阿魁在时隔三年后,案子全冷却之后才又回到唐人区。谁叫他阿魁他都不答理。他又有了个债无主冤无头的清白名字:阿丁。三年中警察局长被贿赂一任,革一任,已换了三任,早不记得,或不计较那个赛马舞弊大案。

于是唐人区就有了个逍遥的阿丁,穿最名贵的绸缎,戴英国人的帽子,手里提一个装首饰的皮匣子。匣子里是他的日常首饰,供他不断替换。兴致高的时候,他一天会换三次不同的怀表。他的首饰匣子也是他的钱包,一旦在赌馆背了运,他偶尔也用它们押出钱来。

若是进妓院,他被侍候得称了心,那意思是,他达到了浑身酥软,下巴耷拉在床沿上连烟草也嚼不动的程度,他将从匣子里摸一只手镯或颈圈给出去。

这时他会唉声叹气地唤:阿桃!……哦,不是?阿秀!……也不是?阿萍!……

女人赔礼一般告诉他:他弄错了人。

他会翻着白眼,叹得更深:有什么两样?给我乖一些滚出去。

然后他会独自趴在那里,垂死一般平静,看着屋内无出路的焚香的蓝烟。

谁也不知他的真正住处。正如无人知道他有一处软弱,那就是他对他从未见过的妻子的思念。

那是他父母给他娶进门的妻子,说是绝顶的贤淑。他想象过她的模样:她的脸、她的手,她推磨时脊梁与腰形成的美丽弧度,她背柴草下山坡时轻微颤颤的胸脯(而不是赤裸而不新鲜的乳房),她缝衣刺绣时斜起下巴去咬断线头的侧影。他极偶然地想她交欢时的样子,那想象几乎使他感动得发狂。她是含蓄的同时是热烈的眼睛诚实地看着他,嘴唇上清淡的茸毛泌出细密的汗……

他不知为什么会想念她。似乎是一个不得不颠沛在旅途上的行者――一个住尽客栈、吃百家酒饭的江湖倦容――对于归宿那非同常人的珍视和渴望,尽管这归宿遥远朦胧,尚不如驿道尽头的海市蜃楼。

阿丁认为只有一个人能使他做乏味的规矩人,就是这位妻子。她出现的那天,他将会就地一滚,滚去一身兽皮,如同被巫术变出千形百状的东西最终还原成人。

阿丁再次浮出水面已是大勇。在这人人神出鬼没,人人编撰历史,创举当今,断绝未来的黄金乱世,他可以有全新的空白档案。

大勇这时从高坡上走下来,逆着上坡而去的中国苦力。他和马车以及十步之外相跟的两位窑姐从苦力们让出的道上走来。雪的映照下,他们一张张脸消瘦,泛出胆汁般的黄绿,他们只朝两个香喷喷的女人麻木地扫一眼,似乎她们尽管香艳也无以滋补他们的疲惫和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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