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看出,尽管我试图教你去理智、清晰地分析一个案子,但你总是要从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开始。这自然会让你迷失方向,因为这是个先入为主的概念!这跟这愚蠢岛国里的任何一个笨蛋侦探没有什么两样。”
“先入为主?”我愤愤不平地反驳道,“根本就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问题。不管亚德利先生是否早就知晓这个案子,不管究竟亚德利先生或者是卢卡斯先生哪个是从犯,有件事是确凿无疑的――在这件案子里,厄普顿绝对不是无辜的。”
“我想你从来就没注意过,”角落里的老人讽刺地反驳道,“在那个特殊的早上,厄普顿做的那些非常可疑的事。”
“当然,他做的事情非常可疑。这正是我的论据啊。”
“那么,你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分析案件的方法?一件案子,一个聪明的手法,当它看起来那么一目了然,像是个没头脑的人干的时候,你就应该分析分析他在警察面前布下的聪明的诱饵了。”
“我就是这样的啊!这就是为什么我,其他一些人以及媒体,我们都相信厄普顿故意把事情搞得如此笨拙,来掩护他的同伴。剩下的问题就是,到底谁是他的同伙。”
“那他一定是一个极度无私的人,还特别具有牺牲精神。”
“你什么意思?”
“根据你的说法,厄普顿故意把一堆自己的犯罪证明撂在那里,只是为了掩护他的同伴。最开始,他故意表现得那么夸张、不自然;接着,大声宣布他要带走那把切鸡肉的刀;最后,他利用临走前的一点点时间,把那把血迹斑斑的刀和卡米歇尔夫人的房门钥匙一起藏在垫子下。你一定觉得这个人无私极了吧,要知道,一旦他被抓到,只有死路一条。并且,除非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不然他的同伙会一直逍遥法外。”
“是啊,有可能就是这样,”我若有所思地说;“这当然是周密计划的一部分。很多人认为厄普顿和亚德利是很好的朋友――甚至是弟兄俩。谁知道呢。”
“是啊,谁知道呢。”他轻蔑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他越来越激动,他那修长的瘦手指又在不停地摆弄那根绳子,打出复杂又令人入迷的结,然后狂热地解开它们。
“兄弟两个一般来说会这么肝胆相照吗?以至于他们愿意为对方上绞刑架?你难道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为什么警察就是找不到厄普顿呢?他是怎么逃跑的呢?他在哪里?难道是地球把他给吞了吗?”
“一个像他那样的傻瓜,犯罪时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的傻瓜,他不应该藏得连警察也找不到。这个笨蛋,他在证人面前挑选作案凶器,然后又把血迹斑斑的凶器留在必定马上会被找到的地方。你怎么就会相信,这么彻头彻尾的笨蛋能逃脱警察的追捕呢?不是一天,一个星期,也不是一个月,而是将近两年的时间啊。这能说明什么呢?既然你们都相信,这个从头到尾计划这桩凶案的同犯,在变成混球之前是个天才。为什么警察们,跟你一样傻,还愚蠢地相信,二十四小时之内他一定会落网。”
“这就是我说的啊。他这样做是为了掩护他的同伙。”
“他的同伙!”滑稽的老人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他甚至比刚才更激动了。
“是啊,一个他挚爱的同伙――你说可能是他的兄弟。不可能,他爱这个家伙比对自己亲兄弟还多一万倍。”
“那你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