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天真烂漫的女儿香真是千金不换,不过,也只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要不然的话,袭人、麝月、秋纹,别的大小丫头们听了这话,一哄而上,你摔盘子我砸碗,你撕扇子我裂帛,稀里哗啦响成一片,那就不叫香艳了,叫乱弹。
(二)补裘
贾母送宝玉一件孔雀裘,偏偏去舅舅家赴宴烧了个洞。外面的能干织补匠人和女红全都找了,没人敢接。宝玉是活龙,他一发急,就如同裁判员响了发令枪,一屋子人急得团团转。晴雯正病得厉害,她是最不用着急,可以作壁上观的一个,却硬把这活接了下来:“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
凭空想着,也许界线就是把一条细花线用手指刮过几遍,丝缕分开,一条一条用针纫了,依着衣服本身的纹路,细细织补。绣花线那么细,再分成几缕,估计得戴着显微镜才能干。又得眼尖,又得心细,又得手儿巧,针儿快,只有晴雯这个小丫头片子会。
要是以往,这也不过就是加个夜班。现在不一样。感冒发烧,病了好几天,贾府的秘方儿,一感冒就饿着,早饿得瘪瘪的,哪还有补裘的力气?“坐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整本书里,曹雪芹花大篇幅叙说宝黛之间的心理,却只有这一处说到晴雯,只此一句话,叫人的泪哗哗就下来了:“若不做,又怕宝玉着急。”
这是全书的精华之一。她所有的一切霸气、娇气、憨气、痴气,都有了着落,有了解释,有了道理。青年男女,一股两个人都懵懂不觉、清新深长的爱慕之气。全凭了它,她才肯不顾命地细细做来。
从掌灯起,直补到自鸣钟敲四下,也就是说,一个指顶大的洞眼,整补到凌晨四点钟。嗽一阵,又嗽一阵,再嗽一阵,拼着命补好了,身不由主倒下去。到最后,晴雯还是死在这个病根子上面。这个孔雀裘,叫它“杀人裘”倒蛮合适。
春秋战国时期有四大死士:豫让为了智伯刺杀赵襄子,专诸为了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要离为了吴王阖闾刺杀庆忌,聂政为了严仲子刺杀韩相侠累。而晴雯之于宝玉,也是粉红知己粉红士,粉红色的“士为知己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