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始乱终弃(3)

郎骑竹马来 作者:周重林


或许是通达的人,把一切事情都看得很随便,忽略小的方面,而只看大的方面,把婚前结合看做丑行,把胁迫订的盟约看做可要挟的条件,那么我形体虽然消失,但诚心也不会泯灭。凭着风借着露,我的灵魂还会跟在你的身边。我生死的诚心,全表达在这信上面了。面对信纸我泣不成声,感情也觉得抒发不出来。只是希望你千万爱惜自己,千万爱惜自己。玉环一枚是我婴儿时带过的,寄去权充你佩带的东西。

“玉”取它的坚固润泽不改变。“环”取它的始终不断;加上头发一缕、文竹茶碾子一枚。这几种东西并不值得被看重,我的意思不过是想让你如玉般真诚,也表示我的志向如环那样不能解开。泪痕落到了竹子上,愁闷的情绪像缠绕的丝。借物表达情意,永远成为相好。心近身远,相会没有机会了。内心的忧郁也许会与你千里相会合。请你千万爱惜保护自己。不要把我老放在心上。

这封深情的信换来的是绝情的回答。元稹认定莺莺是尤物(见《天生尤物》一文),真如莺莺所料,他抛弃了她。晚年的元稹道出了自己抛弃莺莺的主要理由,是他觉得莺莺对他不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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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这样的一个假设,在那个风花雪月的时代,《莺莺传》里张生保持二十多年处子之身,为的是可以把“第一次”送给自己所爱之人。他爱莺莺,这点勿用怀疑,可是他担心什么呢?其实换到现代来看,应该比较好理解。

今天一些女人会对男人说,不能发展得太快,太快会给男人造成一种错觉,你是不是以前和别的男人也是这样?也许张生觉得在这点上,他并没有换来别人的“第一次”。当时的莺莺是不是处女无法得知,陈寅恪认为莺莺是胡女,出身不高,是被抛弃的理由;也有人把莺莺直接说成妓女,这两种说法我都不敢苟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莺莺绝非处女,这是元稹内心最大的伤疤。其实元代的王实甫也看到这个漏洞,所以他在《西厢记》里,把张生换做了浪子,把“第一次”留给了崔莺莺,还验明正身地告诉读者,莺莺真是第一次,结果,他们最后花好月圆了。欲迎还拒、半推半就地 完事后,崔莺莺说:“妾千金之躯,一旦弃之。此身皆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张生则是拿起看手帕一看,“春罗原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于是,张生说,“若小姐不弃小生,此情一心者,你是必破工夫明夜早些来”。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这就是元稹的思路,他自己结婚后,还去纠缠了已经结婚的莺莺两次。我在八年前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元稹这个人很混蛋,很强词夺理,说什么纠缠就是补过,不仅混蛋,还强盗。也是过了些年才发现,其实感情,说到底,你能做到的就是“怜取眼前人”。

元稹后来的婚姻并不愉快,七年后老婆病死,他写了许多悼念妻子的诗文,都是传世的精品。有些人,私德是一回事,才气又是另一回事,断然要分开看。其实被元稹始乱终弃的并不是莺莺一个,还有著名的女诗人薛涛。那个时代,始乱终弃成风,是当时的风气使然,和元稹有点关系的蒋防在小说《霍小玉》里,也讲述了一个始乱终弃的故事,霍小玉可不是莺莺,她做鬼都在诅咒薄情郎李益。有些人说,这个是揶揄元稹之作。

有一本法国小说,叫《我走了》,也是一本始乱终弃之作。从开始到最后,“我走了”是坚决和浓烈的。“我走了,我要离开你”,巴黎男子费雷对妻子说,在遥远的北极大浮冰圈有金银财宝等着我,“我走了。”他对情人海伦说,他要去寻找他的爱情;最后他对物是人非的世界说:“我走了。”在人性上,法国人让 埃什诺兹要坦诚得多。世纪末,《我走了》至少为我提供了某种安慰:紧促、直入、简单、拷问……

我对元稹不满意的是,他总是遮掩、借口、无理乃至横蛮,还以第三者身份欣赏自己的行径,文字可疑得一塌糊涂,反倒不“真”了。如果他痛痛快快说出理由,反而会在另一个层面上获得人们的尊敬。

因此,我希望《会真记》强调的是“真”,这样的“真”就是汤显祖在《牡丹亭》中说的“真”(见《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一文),“真”是中国文学漫长的传统,从《诗经》到《古诗十九首》、《玉台新咏》,再到被冯梦龙收集的歌谣《桂枝儿》,其魅力就在于那种不加修饰的“真”,那些诗作歌谣,远远比元稹艳诗《会真诗》露骨炽烈,却成了千古绝唱。

王国维说的是实话:“读《会真记》者,恶张生之薄?,而恕其奸非。……此人人之所同也。故艳词可作,唯万不可作?(xuān)薄语。”“?薄”,就是没有真情,要是出于真情,哪怕是“奸非”也可以宽恕,至于其他的,想管也管不了。王国维自己也有现身说“真”的:“本事新词定有无,斜行小草字模糊。灯前肠断为谁书?隐几窥君新制作,背灯数妾旧欢娱,区区情事总难符。”女人看了丈夫的诗作,一件件事情转身回忆,越想越疑惑了:“夫君,你说的真是我们的事情吗?我怎么觉得都不对啊?”王国维要说的也是,“真”会代替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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