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个美国纽约大学的清贫学生 交不起宿舍房租 偷睡图书馆八个月 被发现了 校方没有处分 反而安排这学生免费住宿舍。这个有趣而又感人的故事 最近成为国际新闻。
是不同的年代了。当年做研究生 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图书馆断断续续地睡了两年多 不是偷睡 是光明正大的 而“睡馆”的同学还有其他两个。说断断续续 因为当时有自己的小公寓 交得起房租 只为了读书方便而选睡图书馆 不回到自己的公寓去。那时成绩好 校方免了学费 做助理教员的月薪大约美元三百 找外快 替教授改卷每份一元 替学校运动员补习每小时五元。那是四十多年前 通胀之前的日子了。
那时大学的图书馆每天开二十四小时 每年开三百六十五天。研究生可以申请 在图书馆内拿得一个专用小室(称cubicle) 在地上对角可以睡觉。小室内有书桌 桌上的墙有书架 小室有门 可上锁 外人不得闯进也。??灯是自备的 也带了枕头 被铺 清洁用品之类 而重要的是一只发热针。后者用于把罐头汤在数分钟内煮开 与饼干同吃大有奇趣。不是没有钱吃得较好的 而是懒得跑到外间吃汉堡包。
住在图书馆 可不是因为在地上睡觉有其过瘾之处 而是要读的书太多 借出搬回家 搬来搬去 很麻烦。看官要知道 图书馆藏书的分类 先是一门学问分类 继而专题再分类。要研读一个小专题 可以一下子把所有有关的书籍搬进自己在图书馆内的小室 不用借出去的。馆内有小手推车 满载推进自己的小室 读后满载推到走廊 不须放回原来的书架上去。
事实上 图书馆的管理禁止我这种大读客把书放回书架 因为可能弄错编排次序。有这样的服侍 图书馆乃天堂也。只有研究生 有教授推荐信的 才有这样的享受权利。
一天阅读十多本书 可以那样快吗 可以的 因为不是逐字逐句地读 而是随意地翻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书都很无聊 毫无创意 多一本不多 少一本不少。问题是求学的人不多翻阅就无从作出判断。
老师或同学津津乐道的重要读物 有口皆碑的 与自己所学有关当然要细读。但这个层面的作品 与自己攻读有关的 起来不到两英尺。其他很多很多的书 不被重视的 可能有一章半章值得细读 或其中可能提到一些事实 不知是真是假 与他书所载不同 对学问的思考有助。偶尔碰到一本不见经传但自己认为是要读的 惊喜也。沧海遗珠不常有 但有这回事。当年翻阅群书 找新意 有大海捞针之感 但做学问捞针总要捞一下。
今天才知道的意外收获 是当年睡在图书馆的日子 苦闷之余找了好些与自己读书考试无关的书籍看。什么鸦片战争 太平天国 明治维新 艺术历史 路易十四都很有消闲价值。目过不忘 这些是我今天写专栏文章的本钱了。虽说不忘 其实忘了不少。
历史的年份有时记错(不会大错 小错无伤大雅吧)而细节免不了有点出入。最难记的是人名与地名。不知何解 年轻时的记忆力 虽然朋友认为是奇异功能 永远记不起他人认为是容易记的人名与地名。我这个人对专用名词显然有抗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