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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盛唐气象(3)

国运 作者:席宏斌


 

先帝临终遗诏的场面,我们在很多朝代都见过。比如汉高祖刘邦临终遗诏太子接班,但随即政权就被太子的母亲吕后控制;清顺治皇帝临终遗命四辅臣辅政,但不久四辅臣集体辅政的体制就遭到破坏,权臣鳌拜和新皇帝康熙斗得你死我活。事实上,在一个皇权高度集中,以人治为中心的集权社会里,制度被破坏是经常的事。比武则天晚1200多年,相类似的例子有清咸丰皇帝的遗诏:咸丰临终前遗命八大臣和两宫太后辅政,但咸丰皇帝的梓宫尚未从承德运回北京,慈禧已在中途发动了政变。此后,慈禧执掌政权长达50年。

皇后武则天和宰相裴炎本为山西老乡,武是山西文水人,裴是山西闻喜人。两人先是里应外合,后来却反目成仇。

唐高宗死后第三天,宰相裴炎上奏,太子没有即位前,不应宣布敕令,有紧要事,建议由武后下令于中书、门下施行,帮助武后取得了最高发号施令权,凌驾于新皇帝之上。

这是武则天对相权制度的第一次破坏。唐初规定:凡军国大事,均需由宰相在政事堂议决然后由中书省起草制诏,经门下省审核,呈皇帝批准后颁布执行,不经过中书省和门下省,皇帝不能直接发号施令。但裴炎的上奏改变了唐初的这一规定,宰相议事的环节被省略,中书起草、门下审核的环节被省略,变成武则天直接发号施令。

唐高宗逝世一周后,唐中宗即位,武则天临朝称制。作为回报,武则天在两天后宣布裴炎为中书令。裴炎随即把政事堂从门下省迁到中书省,这实际上是把宰相的决策权和发令权集于一身,中书令在宰相中上升到首相的地位。这是武则天对宰相制度的第二个破坏。

宰相制度遭到破坏,皇权没有了制约,接下来发生的皇帝废立便轻而易举。

唐中宗是高宗的第七子,武后所生的第三子。按理本轮不到他做皇帝,但他的两位同母兄长一死一贬,无奈中才选择了他。他本没有两位兄长的学识和才能,又没能从中吸取教训。做了皇帝后不是思量怎么把国家治好,而是首先把自己的老丈人韦玄贞提拔为宰相。裴炎一再反对,中宗不接受,并且怒道:“我以天下与韦玄贞有何不可,而惜侍中邪!”把国家官职完全视为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私有财产,完全背离了唐太宗“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的祖训。

裴炎将此情况报告武则天后,武则天果断决定,废掉中宗。公元684年二月初六,武则天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等勒兵入宫,宣武则天令,废中宗为庐陵王。中宗做皇帝前后不过五十天。第二天,武则天立四子李旦为皇帝,继续临朝称制,并积极策划取代唐朝,自己做皇帝。她任命自己的内侄武承嗣,亲信刘祎之等为宰相,给诸武以大权,组成了自己的最高统治核心。裴炎虽仍以中书令而执掌军国大权,但实际上是被排除在这个核心之外的。

这一幕颇具戏剧性,裴炎和武则天本是老乡,裴炎是山西闻喜人,武则天是山西文水人。但此时的武则天,亲生儿子尚且追杀,何况是老乡。裴炎以破坏相权为前提帮武则天取得了最高统治权,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自己被排除在权力核心之外。而武则天以中宗任人唯亲将中宗赶下台,自己却大肆任用武氏宗亲。其权力私有之心比中宗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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