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农庄男孩 作者:(美)劳拉·英格斯·怀德


上学的第一天

大约在六十七年前,在美国纽约州北部,白茫茫的大雪覆盖着广袤的大地。正是一月寒冬,橡树、枫树和山毛榉光秃秃的,被厚厚的积雪遮住了脸,香柏和枞树的枝条被雪压弯了腰。滚滚而来的雪浪,覆盖了一望无垠的田野和高高矗立的石墙。

小男孩阿曼乐跟着大哥罗雷、姐姐伊丽莎和艾丽丝沿着森林里一条曲折的小路,艰难地跋涉着。哥哥罗雷已经十三岁,姐姐伊丽莎十二岁,艾丽丝十岁。他们当中,要数阿曼乐年龄最小,这是他第一次去学校念书,他还不到九岁呢!

阿曼乐必须一路小跑,才能赶上哥哥姐姐,他的手上还提着装有午餐的饭盒。

“哥哥应该提饭盒,”阿曼乐说,“因为他比我大。”

罗雷穿着靴子迈着大步走在前面,他长得又高又大,已经像一个大人了。

伊丽莎反对道:“不对,阿曼乐,应该由你来提饭盒,因为你最小。”

伊丽莎喜欢发号施令。她总知道事情该怎么办最好,而且她会指派阿曼乐和艾丽丝照着她的话去做。

雪橇碾过的路面,被压出两道深深的痕迹。阿曼乐紧跟在罗雷的后面,艾丽丝则跟在伊丽莎的后面。路的两旁,积着厚厚的雪,雪花如棉花般柔软。再走上一段长长的斜坡路,经过一座小桥,穿过冰雪覆盖的森林,然后再走上一公里,就到学校啦。

冰天雪地里,阿曼乐的眼皮冻得如针尖儿在刺一般,鼻子都快冻僵了。幸好,他穿着厚厚的羊毛大衣,身上还挺暖和。爸爸养了一群绵羊,每年都要剪下很多羊毛,妈妈用这些羊毛给他们做成羊毛大衣。阿曼乐穿的内衣裤是乳白色的,妈妈把羊毛染色后才给他做成外衣。

妈妈用白胡桃壳给棉线染色,然后把染色的棉线织成一匹匹布。布匹经过反复的浸泡、缩水,最后变得既厚实又暖和。妈妈用这种布料做成衣服,既能抵挡严寒,还能遮风挡雨。

妈妈用优质羊毛染织成红色布料,色彩如樱桃一般鲜艳,然后给阿曼乐做了一件柔软的背心。背心穿在身上,阿曼乐感觉特别轻松、温暖、漂亮。

阿曼乐穿着棕色长裤,棕色长裤的裤腰上有一圈铜扣,铜扣把长裤和红背心系在了一起。背心和长外套都是高领的,一排纽扣从衣角一直扣到衣领,把脖子捂得严严实实。妈妈还用棕色布料给阿曼乐做了一顶带护耳罩的帽子,护耳罩上有两条绳子,可以系在下巴下。他的红色连指手套,系着一根细线,这根细线沿着衣袖从颈后绕过来,这样就不会把手套弄掉啦。

他穿了一双连裆羊毛袜,羊毛袜紧紧地包裹住内裤。在棕色长裤外面,他又套了一双羊毛袜。他穿着一双鹿皮鞋,鞋子与印第安人穿的鹿皮鞋一模一样。

冬天外出时,女孩子一般都要戴上厚厚的护面罩。可阿曼乐是个男孩,得把脸露在外面。他的脸冻得像红苹果,鼻子冻得红彤彤的。他气喘吁吁地赶了一公里多路,终于看见学校,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学校坐落在哈斯克拉山的山脚下,它孤零零地矗立在冰雪覆盖的森林里。一只烟囱里正冒着缕缕青烟,一位老师在厚厚的积雪中铲开一条小径,小径一直通向校门前。五个大男孩正在路边的雪堆里嬉戏打闹。

阿曼乐看到那些男孩,心里有点儿害怕。罗雷也有些害怕,不过他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几个男孩是从哈斯克拉村来的,大家十分畏惧他们。

为了寻开心,他们会无端地摔坏小男孩的雪橇;他们会抓住小男孩的一只脚,一把把他扔出去,让他一头栽进雪堆里;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强迫两个小男孩互相打架,这些小男孩十分不情愿,只好向他们苦苦求饶。

这些男孩大约十六七岁,冬季这一学期已经上了一半了,他们才到学校来。他们甚至和老师对着干,把课堂秩序搞得一团糟。他们耀武扬威地宣称,没有一位老师能在这所学校教完一个冬季学期。事实也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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