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第三个人坐在矮椅上,手上正忙着擦亮口琴。我只能这么形容:他分明是个年轻人,偏偏有一副老头的相貌。虽然年岁不到三十,但露齿而笑和沉思阅读时,他的脸上皆是皱纹满面;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之外,他那副面容,是我见过最和善爽朗的脸。他看起来一副容易兴奋的样子,即使手根本没动,却似乎予人招手示意的感觉。这小矮子穿着老旧的花呢大衣,一头黑发剪成德国式造型,他躺回椅背上,殷勤地挥手招呼。
一阵沉寂,然后鹦鹉笼才苏醒过来。哈莉特?克尔顿以一种受到鼓舞的愉悦态度缩头,接着高亢地唱起歌来,她那张嘴洞开的程度可让人见到前拉斐尔派的扁桃腺,而且歌声好像要震裂天花板似的。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金发少女如是说道。
红发年轻人站起身来,以口含着威士忌的男中音说道:
“我说啊,就这样贸然闯进来,是最要不得的行为……”
老头脸的年轻人把手伸平,营造出一种朦胧幽暗的氛围,仿佛要将我催眠似的。
“‘你万万不能指控我,’”他的声音低沉。“‘不要摇晃我身上那血污的锁。’‘尤金?亚兰步行其中,脚镣套在腕关节上。’(译注:EugeneAram,历史上的悬案凶犯,1704年生于英国约克郡,自学成功,并在语言学方面极有成就,杀人后过了14年才被逮捕处死,执行时是1759年。)‘哦,山米,山米,我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吗?’”接着他用口琴吹奏出浑厚的乐音,再咧嘴一笑,然后以不矫情做作的语调补充道:“晚安,老兄,请坐。来一杯吧。苏格兰警场里头那些戴假络腮胡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在这番不知所云的言论中,何姆斯那冷静平缓的声音插了进来: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瞎扯胡闹了。”
仿佛真的有冰水迎头泛滥而至似的,我从没遇过有哪个团体可以这样就当场肃静下来。老头脸的年轻人静静地将口琴放在椅边,然后抬起头来。
“哎哟!”他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说,这是干啥,小罗?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粉饰太平似的。”
“抱歉就这样闯入你们的聚会,”我对他们说道,“不过这件事很重要。这里有哪位认识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人?”
红发仔一脸茫然。小矮子张开嘴,几经思量后,又把嘴合上,从他的模样看来,就算他说了什么也不会有所贡献。但哈莉特?克尔顿绝对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她似乎有点喝醉了。她纹丝不动,身子仍然坐着,手臂呆滞地倚在扶手上,但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她紧握高脚杯的手指甲变得苍白无血色。不过,此刻并非摊牌的时候。
“没有人吗?”我催促着。
没人说话。在这无声时刻,我有一种背水而战的奇怪感觉。何姆斯插嘴了,他的语气相当不屑:
“卡鲁瑟巡官告诉我,这位潘德洛被谋杀了。别打岔。他今晚被刺死在博物馆里头——巡官,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我——凶器是一把从展示柜拿出来、有着象牙握柄的刀子,”何姆斯逐字仔细地说道。“我跟他说,从九点钟开始,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但他似乎仍然认为——”
“谋杀,”红发仔复述了一遍,并且抖着手擦脸。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而这件事如同汽车失事般的碰撞巨响把他给惊醒了。他的手势很怪异,仿佛想要在脸上拂去某个东西,或是在上面寻找某物。他那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相貌,看起来虽颓废浪荡,但仍不失为良善之辈,棕色眼眸则逐渐锐利起来。“谋杀!老天啊,这真是可怕!你是说凶案地点是在博物馆吗?什么时候的事?何时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