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将来应急之需。
显而易见,怀特的阐述掩盖了动因之间存在的种种差异,因为不管人们做什么,都可以说他们是有动因的,但现在怀特排除了这些明确的目的。除了那些我们可以找到的、特定的、最基本的、必要的情况之外,在所有其他场合下,我们的目标就是熟悉环境以及如何来应对环境。很明显,对人们采取的应对环境的行为形式没有限制,而这意味着人们已经放弃了试图利用动因这一理念来精确地预测人们可能的行为方式。
现在,我们对这些行为动机理论类型进行总结梳理,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因为这些理论能够围绕着动机构建展开。同时,我们还要指出它们各自作为科学模型的不足之处。
类型一
最为简单化的行为动机模型是把不同的动因归结于每一个可观察到的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行为方式。这里提到了过分简单化的模型,是因为它清清楚楚地暴露了动机理论家所遇到的首要问题 解释的循环性。
首先,我们把观察到点滴的行为方式都归结于动因,如看到一个人正在干活。注意,我们只作一种观察,即只观察行为方式和所谓的动因,不管是把它描述为一种需要还是某种驱动,还是其他的任何一种什么情况,它们都只不过是一种推断而已,这些描述都不是观察到的行为。当要求我们来解释行为方式时,我们就会说行为是由某种需要、动力或者动因引起的,这样我们只不过是对行为进行了一个循环解释罢了。我们能证明动因存在的唯一理由是,我们打算用动因来解释行为。除非我们为动因的存在找到某种独立的证据,否则,这样的解释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可言,都是些空洞的解释。
其次,每种行为方式都有动因,每一点滴行为都会引出一个颇为古怪的问题。如果我们能描述这些点点滴滴的行为,然后给这些行为补充上相应的动因,这仅仅是产生了一个解释循环,那为什么还要推出动因这一概念呢?除了使我们迷惑不解之外,动因还有什么其他作用吗?
类型二
有人说,只有当动因概念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般性时,才能行使科学职能。因此,一些理论家,如威廉·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1908),提出动因数量有限论。麦独孤认为每一个动因都会产生一种具体的、规定好了的行为类型。在这个过程中,麦独孤受到了来自如下的四种批评:第一,麦独孤并没有避免循环性解释问题,只是遮蔽了这一问题;第二,循环性问题受到遮蔽,这是因为任何行为类型都是任意的,因此只有获得区分动因的独立证据才可以论证动因;第三,因为范畴系统的意义不甚明确,所以产生了列举不同类型行为的倾向。威廉·麦独孤的行为列举迅速从十二种类型增长到二十七种。哪怕是一丁点儿行为细节,只要人们弄不准它属于哪个范畴,就会列举一长串动因来结束论述,从而结束了真正意义上的动因探索的前景。这把我们推回到类型一。在类型一中,动因概念显得冗余;第四,不同动因之间的很多关系需要加以详细说明。例如,哪一个动因的力量更强大或持续时间更持久呢?在所有条件下,所有相关动因的关系会保持不变吗?力图这样明确地阐述一种模型并不常见(至少是说起来不常见)。
类型三
这一行为动机类型是普遍动因模型的逻辑前提。如果我们把弗洛伊德的本我能量看做是没有指向的一种动因力量,那么,他就为此提供了最好的例证。这里,弗洛伊德的论述显然是绕开了循环性问题,因为行为是以某种力量为动因的 这种力量的特点是,它和直接从行为中作出的推断不同。弗洛伊德也提出了行为范畴的问题,但是行为范畴的实质性问题却被防御概念这一假象给遮蔽了。因此,弗洛伊德为根本动因寻找独立证据的问题似乎就显得不是那么迫切了,毕竟,人是主动的嘛。弗洛伊德构建动因理论的真正绊脚石就是,他不可能找到一种能量用来对抗本我、阻碍本我以及转移本我的能量。
类型四
在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