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由写文言文改写白话文而丝毫没有感到什么不顺手,与我看“闲书”多有关,我不能说,每一部这样的“闲书”文章都很漂亮,都是生花妙笔。但是,一般说起来,文章都是文从字顺,相当流利。而且对文章的结构也十分注意,决不是头上一榔头,屁股上一棒槌。此外,我读中国的古文,觉得几乎每一篇流传几百年甚至一两千年的文章在结构方面都十分重视。在潜移默化中,在我根本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无论是写文言文,或是写白话文,都非常注意文章的结构,要层次分明,要有节奏感。对文章的开头与结尾更特别注意。开头如能横空出硬语,自为佳构。但是,貌似平淡也无不可,但要平淡得有意味。让读者读了前几句必须继续读下去。结尾的窍诀是言有尽而意无穷,如食橄榄,余味更美。到了今天,在写了七十多年散文之后,我的这些意见不但没有减退,而且更加坚固,更加清晰。我曾在许多篇文章中主张惨淡经营,反对松松垮垮,反对生造词句。我力劝青年学生,特别是青年作家多读些中国古文和中国过去的小说;如有可能,多读些外国作品,以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我这种对文章结构匀称的追求,特别是对文章节奏感的追求,在我自己还没有完全清楚之前,一语点破的是董秋芳老师。在一篇比较长的作文中,董老师在作文簿每一页上端的空白处批上了“一处节奏”,“又一处节奏”等等的批语。他敏锐地发现了我作文中的节奏,使我惊喜若狂。自己还没能意识到的东西,竟蒙老师一语点破,能不狂喜吗?这一件事影响了我一生的写作。我的作文,董老师大概非常欣赏。在一篇作文的后面,他在作文簿上写了一段很长的批语,其中有几句话是:“季羡林的作文,同理科一班王联榜的一样,大概是全班之冠,也可以说是全校之冠吧。”这几句话,同王状元的对联和扇面差不多,大大地增强了我的荣誉感。虽然我在高中毕业后在清华学习西洋文学,在德国治印度及中亚古代文字,但文学创作始终未停。我觉得,科学研究与文学创作不但没有矛盾,而且可以互济互补,身心两利。所有这一切都同董老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我终生不忘。
学生对外打群架
我在上面谈到上新育小学时学生互相欺负打架的情况。这恐怕是男孩子八九十来岁时不可避免的现象。他们有过多的剩余精力又不大懂道理,总想找一个机会发泄一下。到了高中阶段,已经十七八岁了,有了一点理智,同学互相打架的事情就几乎没有了。我在济南高中待了一年,却亲眼看到了两次对外打群架的事。
一次是同校外的回民。
济南,同中国其他一些大城市一样,是汉回杂居的。回民大都聚住在西城一带,杆石桥内外居住的几乎都是回民。回汉两个民族风俗习惯颇有些不同之处,最显著的是回民不吃猪肉。可是在高中学生中汉族占绝对多数,必须吃猪肉,而吃猪肉又必须出去买,而买又必须经过回族的聚居区。矛盾就由此发生。如果在当时能有现在这样多塑料布,放在洋车上的成片的猪肉只需用塑料布一盖,就不至于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引起回民的不满。日子一久,回民心中积满了怒火。有一天,几个高中学生去采购猪肉,回来时走过杆石桥大街,被一群虔诚的穆斯林痛打了一顿。在旧社会,最不敢惹的人是军人,是兵,他们人多势众也。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丘八”。其次最难惹的人是学生,也是由于人多势众,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丘九”。这一次,高中学生在街上遭到了回民的毒打,焉能善罢甘休。被打的学生回校一宣扬,立刻有几百个学生聚集起来,每人手持木棒之类的东西,涌出校门,走到回民居住区,不管青红皂白,遇到凡是鼻子有点高貌似回民的人,举棒便打。回民一时聚集不起来,否则一场大规模的械斗就难以避免了。我没有参加这一场出击,我是事后才听说的。我个人认为,凡是宗教信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行为准则的第一条应该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可惜这一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极难,天下从此多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