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很想找个人分享我的喜悦。这时候老翟那厮想必已经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我将手机的通讯录从头翻到尾,最后只有一个名字勉强符合要求。我拨了叶欢格的电话。
我还没有善良到顾及这小妮子作息的程度,不响个十几二十声绝对不挂机,不料,刚响了两声她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呀,苏大律师,你好兴致啊,深更半夜的,打电话给我干吗?”
我说:“刺探军情。”
“嘁——早在一周前我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现在只等你放马过来。”
“吹吧你就,大半夜不睡觉干什么呢,默背辩词呢吧。”
“哈哈——”叶欢格捧着电话笑得岔了气,我能想象到她躺在床上笑得手脚乱蹬像只甲鱼的样子。叶欢格笑罢了一本正经对我说,“苏醒,我写书呢。”
我愣了三秒钟,然后我也变甲鱼了。
说实话,我并非对文学持有不严肃态度,相反,是何其的顶礼膜拜。
文学就像一副中药。
初中时,我也曾装模作样地读某某文人写的某某苦旅,并且为当时的少不经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可以想象,一个小男生在容易便秘的年龄捧着这样一部晦涩的大作有多影响代谢。正当我对文学失去信心的时候,堂哥苏宁给了我一部XX美日记,真是一部好书——主观能动性被调动得恰到好处,令人清气上升,浊气下降……如果不能治疗阳萎,那还要文学干什么?
事实上,治疗阳萎的药最后往往会导致肾亏,文学也一样,刚柔并济标本兼治的进补品少之又少。大学时我又接触了网络文学,感觉并不是很感冒,换汤不换药不说,药渣子味也忒浓了。如今叶欢格的大作再度激起我对文学的兴趣,我说:“来来来叶欢格,发几段让我拜读一下。”
我们互加了QQ,片刻,一个叫欢猪格格的头像闪烁,传来了文件。
看了两章之后,我觉得自己高估了她的才华。首先,人物和故事情节安排得过于小白,女主角叫格格,貌似是以自己为原型,男主角比较矜持,目前还没有自我介绍,只知道是个姓魏的红粉小男生。故事发生在萧瑟的深秋——想必叶欢格深受二三十年代伤痕文学的影响,那时许多缠绵悱恻的故事都发生在秋天,比如《红玫瑰白玫瑰》,比如《半生缘》——两个水北天南的人偶然来到同一个城市,开始了一系列偶然的机缘,甚至上厕所都能撞个满怀。我问欢猪格格,您这大作准备叫什么名字啊?她回答,还没想好,你要是有好的创意可以提供一个。
我强打精神又看了两章。
如果说文学真的是一副中药的话,那么叶欢格写的这部小说充其量就是瓶止咳糖浆。
四章之后,故事慢慢有了点意思,男主在雨夜的街道上一路狂奔将一把伞举在女主的头上,然后,女主转过身,目光迷离。再然后——待续。
我说:“叶欢格,再来两章!”
她说:“求我!”
我二话没说直接下线,关机睡觉。半夜的时候辗转反侧,还在惦记着她的下文,真是庸人自扰。想我苏醒,被文学蹂躏了这么多年,金刚不破之体,百毒不侵之躯,居然被瓶止咳糖浆呛得直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