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8 我要证据,她要颜面

你的半步,我的天涯 作者:卓越泡沫


这就像一道证明题,正面无法继续进行的时候,反证法也是可以的。换言之,我没法证明沈凝夏不是凶手,但通过她提供的线索,或许我可以证明沈凝夏是另一个受害者。她和沈茗的受害时间和地点是并行的,那么,第一个该排除的嫌疑人就是沈凝夏。

其次,我真真切切替面前的女孩感觉到了冤屈。29个月前,沈凝夏是一个刚满19岁的女大学生,完美无瑕,在雨夜里被那样一个丧尽天良的狂魔摧残,继而目睹了父亲的被害,过了两年逃生的日子,最终当成凶手押在牢里等待处决——如果她的讲述完全属实,如果我不能替她辩赢这案子,那么她无疑是现代的又一个窦娥,这是司法职能的倒退,是世间最大的讽刺!

然而我表现出的,却是第三种感觉——愤怒。

我说:“沈凝夏,让我怎么说你?这么重大的线索你为什么不早一点说出来?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管干什么来着,啊?”

沈凝夏少顷停了呜咽,一字一句地说:“苏律师,这么屈辱的事,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不想让叶律师知道,不想让你知道……”

“荒唐!”

“不!我不想别人戴着有色眼镜来看我,我受得耻辱已经够多了,我不想枪决之前就已经死上一次!”

随后的三十分钟里,我着重地了解那两个歹徒的体貌特征以及沈凝夏被强暴的始末,企图发掘出一些新的,可以拿到庭上的证据。

沈凝夏的荒唐和愚蠢并非没有道理——三十分钟后,我再次陷入困惑——她没能拿出有效的,可以证明自己被歹徒强暴的证据。那一夜的暴雨过后,现场完全被破坏,脚印分辨不清,血迹也没法验证。歹徒对沈凝夏施暴的地点在巷尾,那里的现场完全被忽略,从未取证。最让我泄气的是,事后沈凝夏被撕烂的衣裤因为沾染了歹徒的体液而被她丢弃,早就无从查寻了。刚刚有了点眉目的线索再次断了。

唯一的证据,是她身上的一处咬伤。当时歹徒兴起狠狠了咬破了她的身体,现在已经结了疤。而那受伤之处再次令沈凝夏陷入不安。

那处咬伤,在她右侧的乳房上。

这份证据,取,还是不取?

取证,难免要进行拍照,化验,分析。那是女子最为私密的器官,届时还要拿到法庭,呈在睽睽众目之下。难保不会被媒介盗用滥用,散播在网络上……这些,沈凝夏能否承受得了?更何况,这证据最多只能算是个旁证——谁能证明这咬痕就是歹徒在案发当夜所为,而不是别人在别的时间所为呢?谁又能从一处陈年旧伤中鉴定出歹徒的身份?

不取,沈凝夏的所言更加没了保障,法官完全可以将她案发当夜的遭遇视为一个凭空捏造的故事。

我将我的顾虑和盘托出,沈凝夏沉默了半晌,最后说:“我知道,你是主张取证的,对不对?”

作者题外话:-------------加更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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