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说《醉醒石》里有个人物叫吕主事,本是个乡绅。他当乡绅那地痞地霸时节用的是恶贪法,“拿着强盗,是他生意到了,遇到土豪,是他诈钱桩儿,替他追债负,不顾百姓遭殃”。总之是贪得很,贪得不吐骨头。这等贪法实不得法,招致人人恨,个个骂。后来“用了千金,讨得个仪真知县”,在官场里一经历练,解放了贪思,更新了贪念,运用的是善贪之法,变得会贪,能贪。虽然还是不顾百姓遭殃,但在百姓之外的人群层面,已是博得好人缘,上级对他频颔首,同僚对他笑嘻嘻,下属对他敬如爹。其实,他也没什么高招,说白了也无甚可奇,无非是:个人吃了烂肚肠,大家吃了喷喷香。他的特别之处就在于,贪有个定例,那就是七三开,自己得七,其他三份,与人分成。“三分结识人,七分收入己。上台礼仪不缺,京中书帕不少”。贪来的钱,很多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行贿与受贿,只是送者与受者之间点对点,这样的钱本来可以一兜兜了,用不着分成的,但吕主事却不全得,都与人分一杯羹。那些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等等重点工程,一个人贪污不了,得团结合作,更要注意见者有份。
这个七三开,吕主事也是有比较科学的分配方案的,这方案的主要原则是:大官大得,同级小得,小吏也有得。大体上是,上面占个点,同僚占1个点,下面书吏、会计、出纳、在办公室专门守电话的,也占。“捞得两只肥鸡,母的宰了,公的送爷报晓”。既打点直接领导,管他的那一级,又打点京中大官,管他上级的上级。在处理这三分上,吕主事用的方式是不同的,上级与同僚用的是现金,用书帕包了直接送去。对那些书吏之类不是官的官,他不用票子,而是时不时请一回客,不去馆子请,不公款签单,而是把大家喊到家里来吃一顿,联络联络感情,加深加深友谊,还时不时每人给包烟给瓶酒给袋土特产什么的带回去。这么一操作,自己得了最大一头,虽然上上下下合起来还没他一半的一半,但是,赢得了满堂喝彩。上级赞他会办事,主政有方;同僚称他工作有魄力,没有比与吕县长合作共事更愉快的了;下面的人尤其感恩戴德,歌颂他是天下第一好领导。
出干部,有三种出法,一是领导出干部,上面领导喜欢你,你自然就可以出干部了;二是团结出干部,同僚间不扯皮、不拆台,你自然也就可以出干部了;三是群众基础出干部,群众(这里的所谓群众是狭义上的群众,从目前来讲,专指有投票权的、上面来考察时要找他谈话的那群人)反映好,不切齿骂,你自然也就可以出干部了。这三种出干部法里,其法力是依次递减的,递减幅度是直线下降的。领导出干部,这法子法力无边,到群众出干部,已是法力若有若无。吕主事的三分分配法是三种方法都运用,三管齐下,一路高飙。三管虽然齐下,他当然得讲究轻重主次,谁多送谁少送,他是完全依照这种法力递减规律来安排的,所以是最科学、最经济,也是最有效果的。所以这个吕主事从一个连公务员资格都没有的乡绅一跃为县长,再一跃当上了京官,解决职级待遇后,到了最有油水的税务局当大官去了。
盗有道,贪亦有道。做贼,是下三烂的勾当,但什么可盗,什么不可盗;盗到了手,踩点侦探的,通风报信的,站岗放哨的,指挥挂帅的,执行操作的,如何分配?这都是有规矩、有规则的。而做贪,是上层建筑的高智力活动,当然更有理论,更得有道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