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暗权利 第一章(26)

暗权力 作者:刘诚龙


贪腐是一个长链条,贪前、贪中、贪后,哪一环节都不能出问题。许多贪官给自己约法三章:事情办不成的不要,嘴风不紧的不要;现金的不要,要古董;在职时不要,退休后要当顾问。他们给自己定下规矩,或者是三要三不要,或者是四收四不收,或者是五贪五不贪,有章法有原则,很讲道义的。这些原则与道义在贪前与贪中这两个链条里遵守着。吕主事贪前贪中怎么搞的,不清楚,他给我们提供的道术,是贪腐后的善后工作原则。有些初事贪腐者,往往懂得贪前贪中之规则,贪后呢,穷吃恶吃,悉数通吃,吃到自己肚子里,一分钱也不再吐出。所以上面要抓,同僚要拱,下面要举报,自己还没怎么贪出味道来就已被揪了出来。那叫傻贪、蠢贪,这样的贪法,贪了一回,难得二回。吕主事的贪道,贪口大的,吐口小的,与人方便,才是自己方便。如此贪法,才有可能一贪二贪,三贪四贪,才可以贪到“以公家的钱买公家的权,再以公家的权弄公家的钱”之高境界里去。

为什么会边腐边升?为什么能够小贪会变大贪?因为他懂贪术,有贪道也,所以才如此贪滚贪、利滚利、官滚官、权滚权,一路圆圆地快滚。这么一路滚,为什么又不滚蛋呢?很简单,他已经滚成了钢球铁蛋,滚成了官场琉璃蛋也。

19.一个鸡蛋叹三叹

政府采购价也许都是贵的,从古到今好像莫不如此。譬如一个鸡蛋,光绪年间的市场价格是,一文钱可买三四个鸡蛋;而政府采购呢,却是价达30两一个。有好事者按照购买力计算了,光绪年间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70元人民币,也就是6000元才能买个鸡蛋,这不吓死人吗?但是,东西再贵皇帝也要吃啊,也吃得起,这好比说,五六十元一包的烟,某些领导一天也要抽两三包的,五六百元一瓶的酒,某些领导一餐也要喝半瓶一瓶的。只要是政府埋单,没有什么吃不起的。

光绪皇帝消费观念也许挺先进,他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才有派嘛。鸡蛋当然也有营养,但胆固醇挺高,多吃有害健康,但因为鸡蛋贵,所以再有害也要吃。光绪皇帝“日必食鸡子四枚”。四枚鸡蛋的政府采购价是多少呢?“御膳房开价至三十四两”。这价格当然是单价。每天单是吃鸡蛋,光绪皇帝耗费纳税人的税收就是20000来元。这么贵,光绪皇帝心里就喜滋滋的,这样高消费的,天下有几?就他一个嘛。所以,他有一次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手里高举一只鸡蛋问他的老师翁同龢:“此种贵物,师傅亦尝食否?”让领导永远保持一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是臣子的天职,所以这个翁同龢就回答说:“臣家中或遇祭祀大典,偶一用之,否则不敢也。”(《南亭笔记》卷11)

鸡蛋一入政府采购,何其贵也;天下都知道谷贱麦贱鸡蛋贱,凡是农产品都贱,何以领导不知也?战国时期的邹忌就已经懂得了“王之蔽甚矣”,历经数千年依然如此,政治之疾何其久也。

一个鸡蛋可以引发无数叹惋,鄙人不才,只有三叹。

一叹者,欺君之罪,素为死罪,然而欺君者何多也,他们活得多么欢蹦乱跳!把欺君定罪,一定则定为死罪,想起来也不单是维护皇帝的“僧面佛面”吧。

街头牛二都不容许有人骗他,何况皇帝?你骗起皇帝来了?杀!皇帝的面子自然也是要紧,但,这里还有国策大问题的。皇帝是常常要出国策来治国的,所有的国策出台,都必须源自真实,下面若是把情况乱报一气,那不害死人吗?亩产百来斤,放出卫星是百万斤,天下就会遭殃啊。所以,把欺君定为死罪,既关皇帝那块脸皮,更关百姓生死大事,自有其合理之处的。然而,历朝都把欺君定为不可赦免的死罪,可是文武百官常常犯此大罪,却是一点事情也没有。一个鸡蛋,不足一文,却大家都齐心协力欺骗皇帝老子,不是什么罪也没有么?村骗乡,乡骗县……这骗不是没有法律管,统计都是立了法的,可是,谁以骗而定过罪,入过狱,吃过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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