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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权利 第二章(25)

暗权力 作者:刘诚龙


但是,这种“才—官—才”的社会更多的是一种梦想。很多时候我们倒是“财—官—财”的时候多。萨老说,中国的卖官制度开始于所谓的“文景之治”的盛世,“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这是汉文帝确定的“法律”,到景帝“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只要有“贾”,什么“民”都可招为“公务员”。买官卖官这桩买卖是利润最大的交易,卖者特别划得来,因为他几乎无须成本。商家买货,总得要自己先垫资本“进货”,而官家卖官,一个官帽子,不过是一张红头文件纸而已,而且这张纸绝对不要自己出钱,是公家的“办公经费”里报销的。“纸钱”都不要,那“卖帽子”的票子就到了自己手上。于买家而言,也可以说是一本万利。这里需要细辨一下的是,在初始时,买官的钱,极有可能是私人的钱,而一旦买上了,那就根本不需要自己掏钱了。所谓以公家的钱买公家的权,把公家的权变为私人的权,再以化公为私的权去套取公家的钱,然后,把公家的钱变为私人的钱。

“财—官—财”的社会,萨老认为是历史常态,其实说来,“才—官—财”的社会也许更多见。明目张胆地买官卖官,不但老百姓痛彻肺腑,就是统治者也往往看不过眼,所以多半是“潜规则”。在表面的“显规则”上,“官帽市场的准入证”往往不是“财”,而是“才”。自隋朝开始科举取仕,公务员“逢进必考”便成为“制度”,成为“主流”,那种“买官卖官”的现货交易排斥在“制度”之外。但是,进入了“官场”,“才人”们做了官,是什么样的形态,那就难说了。靠读孔孟之“治国平天下”敦敦教诲而登坛拜将入庙出相的士子此时此刻还是想着“治国平天下”吗?恐怕早就把孔孟给卖掉了。“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好像是有人这么公开“宣言”过的。所以,很多人十年寒窗,一朝中举,吃得苦中苦,为得人上人,就大肆收敛钱财。古今贪官,十有八九走的是这条路径。

也许极为鲜见的是另类形态:财—官—才。这种社会想起来好像是没有的,用自己的钱去买官做,目的不是赚钱,而是为了替公家出力,谁那么傻瓜啊?是天方夜谭吧?这种人虽少,但并没绝迹。左宗棠才气飞扬,而性格耿直,视钱途通达前途为莫名之羞,怎么也不愿干此龌龊勾当。有一年,左宗棠从新疆归来见天子,能见天子多么美好啊,是封官授爵的事,好多人求之不得。但他到得金銮殿大门口,太监不让进,像唐僧在西天取经,“阿傩”、“伽叶”要“人事”一样,太监们向左宗棠要3000两银子,方才安排晋见“领导”。左宗棠死活不肯,最后,李鸿章出来圆场,替左氏出了这笔钱,也算是左宗棠花财买官替国家出力吧。而更典型的是徐锡麟。徐锡麟参加同盟会,打算以身殉革命。1906年,自日本回国,他的结拜兄弟陶成章出主意——先捐个出身做上个官,然后再谋图革命之事。也就是按照当时清朝的惯例,捐钱给政府,要求政府派给一个官职。捐官要花钱。徐锡麟的赞助人叫许仲卿,一出手给了5万银元。靠这5万银元,包括陶成章在内的四个结拜兄弟,分别捐纳了知府、同知等衔,徐锡麟也捐得一个道员的职务。他靠这个职务接近安徽巡抚恩铭,以便刺杀,但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巡抚没杀成却就了义。自己花钱去当官,目的是为家国捐躯,为自己买死,徐锡麟真是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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