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陈浩南后来的人生是因为本身性格和B哥的影响所导致,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三哥吧。
当时还在暑假,我每天一个人闷在家里,相当无聊。虽说在九镇,儿时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都已生疏,也就懒得去找。
三哥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大我九岁,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所以,百无聊赖的我看三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就经常跑去他家玩。
当年的三哥很年轻,也很帅,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现在的三哥,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黑帮大哥。但是准确地说,当年,他只能算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而已。
他出名是因为一九九五年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拿把菜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一个叫胡力的人一只手。这个胡力在当时来说,是九镇非常有实力的一个老混混。
更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稳稳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来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就因为这些,外婆和姑姑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私底下给我说了好多次。但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玩总是让她们二位更放心一些。
即使这样,每次见到三哥,外婆姑姑总还是不忘交代一句:“三伢儿,你帮我看好我们胡钦,莫要让别个欺负他,也千万莫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那好啊,谁敢欺负他,老子打他不死!他就是我弟弟。奶奶,你放心,胡钦就像我自己弟弟一样,我不会带他乱来的。他就是天天跟我玩下,你放心咯!”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三伢儿,你自己也要懂事了,找个媳妇,早点结婚唦。”
“好啦好啦,外婆,你回去咯,我和三哥看碟呢。我就在三哥家,你回去吧,等下吃饭叫我就是。”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着,终于有一天,我见识到了三哥的另一面。
我记的那天是因为外婆和姑姑要出去吃喜酒,过来找我,叫我一起去。当时我和三哥一起在看BEYOND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不想去。三哥对外婆说:“奶奶,你们去吧,胡钦就跟我一起吃晚饭,没事的,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
说了半天,外婆总算放下心来和姑姑一起走了,三哥也要我回去收拾收拾,等下一起出去吃饭。
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我当时确实很高兴,不止是因为可以上街去玩,也有另一个原因。
我提到过三哥很帅,非常受女孩的欢迎。每次在他家,总是有美女上门来找他出去玩,我知道晚上跟他出去也一定有很多美女陪着。虽然我当时小,也已是情竇渐开的年纪了,当然喜欢美女啊。
我还记得当时我收拾半天之后的行头:一条非常流行的白色牛仔裤,一件真维斯的T恤,一个BP机,一双狼牌的旅游鞋(现在这个品牌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当时可是很屌的)。真维斯和BP机绝对也是当年身份的象征,潮人的代表。
收拾完毕,三哥带着我上街了。九镇上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就叫做十字路口,路口四方一到晚上,都是大排档,街边KTV(当年的KTV就是一台大电视,一个DVD,一台冰柜,功放,音响,和几张桌子,一到晚上就放在街边),冷饮摊等。家家都是人头攒动,生意火暴。
而位于十字路口东面的就是九镇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商贸城,这里以前是做服装副食品批发生意的,后来生意惨淡,改成了无数的游戏室、桌球室、饭馆、发廊、录像厅,甚至还有一家电脑室(看仔细了,是电脑室,不是现在的网吧,当时没有这么先进,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不过就是几台电脑,玩单机或者联机游戏。风靡了无数年轻人,比如我们几兄弟,就经常玩《红警》《帝国时代》之类)。
一路上,无数的人和三哥打着招呼,招呼三哥喝酒的、吃饭的、按摩、唱歌的,忙都忙不过来,从中年人到小屁孩个个都带着尊敬的神色,而且一概称为三哥。
三哥则是一脸笑意,东回礼西搭话。当时我走在三哥的身后,不断有人上来敬烟,就连我,一路走下来,高档低档的烟加起来都有一包了。
当时的场景看得我目瞪口呆,我也突然领悟到了一点。
B哥,这就是B哥。
后来整个夏天,我就一直跟着三哥一起玩。直到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