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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蒸蒸日上:汇兑?存款?印钞?放贷

汇丰帝国 作者:刘诗平


汇兑业务是这个时期所有在华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汇丰也不例外。在它早期发行的钞票上,便称“香港上海汇理银行”。包括汇付、贴现和承兑在内的汇兑业务,头十年中汇丰银行均在迅速增长。从1865年成立时的1 万元开始,逐年上升,至1872年达到7 万元。1874年是汇丰前十年中的一个低潮年,中国对外贸易出现停滞,汇丰的汇兑业务也萎缩至

4 万元。度过艰难时日后,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回升,汇丰的汇兑业务也迅速上升。而汇丰在中国外汇市场中的地位日渐上升,这正是汇丰在第一个十年中实力增强的指标性证明之一。

汇丰银行早在成立的计划书中即强调:在金融业务上,汇丰银行要突破其他外国在华银行所局限的汇兑活动,以贸易对金融的全部需要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在范围上,这种贸易包括香港及其周围的中国和日本各港口。发起书明显表明以囊括中国的贸易金融作为追求目标。因此,它的分行也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各开放口岸及与中国贸易密切关联的地方。在头十年里,汇丰的金融网络已初步成形,并显示了自身的特点(见表1?2)。

表1?2 汇丰1865~1875年所设分行及办事处一览

设立时间(年) 分行所在地 办事处所在地 备注

1865 香港

1865 上海

(续)

设立时间(年) 分行所在地 办事处所在地 备注

1865 英国伦敦 特别办事处

1865 美国旧金山 1875年改设分行

1866 日本横滨 同年改设分行

1866 福州 1868年改设分行

1866 汉口 1868年改设分行

1866 宁波

1869 日本神户

1869 印度加尔各答

1869 印度孟买

1870 越南西贡

1872 日本大阪

1873 厦门

1875 菲律宾马尼拉

19世纪60年代之前,香港和中国内地为数不多的几家外资银行,并没有积极开展存款业务。汇丰成立后,一改过去外资银行只重国际汇兑而忽视存款的风气,上上下下将“抓存款”作为“首务之急”。 不仅从多方面吸收存款,而且大小不拘―大宗款项固然欢迎,小额存款也不嫌弃。因此,汇丰开业后,吸收存款数额不断增加。即使在经营萧条的1874年,汇丰的资产总额显著下降,银行存款同样继续上升(见表1?3)。

表1.3 汇丰头十年(1965~1874)存款及总资产情况一览

年份 存款额(千元) 资产总额(千元) 存款占资产比(%)

1865 3 385 13 397 25

1866 4 133 15 326 27

1867 5 062 20 959 24

1868 5 954 21 450 28

(续)

年份 存款额(千元) 资产总额(千元) 存款占资产比(%)

1869 6 052 28 069 22

1870 9 399 38 053 25

1871 11 063 40 504 27

1872 13 703 53 673 26

1873 16 962 54 074 31

1874 17 555 42 909 41

在香港,印钞票虽然是一些英资银行重要的特许“营业”项目,丽如银行早在1848年秋即已在香港发行小量钞币,但是整个19世纪50年代,丽如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并不热衷于发钞业务。直到19世纪60年代,银行发行钞票的活动才开始变得积极起来。1862年12月,总行设在伦敦、已在香港开业多年的麦加利银行(即渣打银行)获得发行香港钞票的权力。汇丰银行开业后,在发行钞票方面积极进取,开业不久即着手发行钞票。1868年,更准备接办香港殖民政府经营的铸币厂,使汇丰的钞票发行权由纸币扩大到硬币。只是由于条件没有谈妥,计划最后未能实现。

进入70年代以后,汇丰银行享受香港殖民政府的优待和庇护,发钞权进一步扩大。1872年,香港殖民政府准许汇丰发行票面1元的小额钞票。随后,汇丰的小额钞票大量出笼,并迅速流通于华南各地。据史料记载,在汇丰发行小额钞票的第二年(1873年),在一次从澳门到广州的轮渡上,三百多名旅客几乎全部都是使用汇丰发行的1元钞票交付轮渡费。

1874年3月,上海一家英文报纸刊登这一年2月四大英资发钞银行―丽如、麦加利、有利和汇丰―的钞票发行额,在实发的350万元钞票中,汇丰发行的钞票占到了51%以上。有30年钞票发行历史的丽如银行,其钞票发行量反而不及汇丰银行的1/4。

通过吸收存款和发行纸币,汇丰银行掌握了巨额流动资金,从而在办理商业抵押贷款和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之外,还有能力办理对清政府出于军事、政治需要的贷款。

汇丰银行对清政府提供的第一笔大额贷款,是1874年的“福建台防借款”。原本这宗借款为丽如银行和汇丰银行所共同承借,但总行在伦敦的丽如银行坚持债券在伦敦发行,而这是清政府所不能接受的。总行在香港的汇丰银行则并不坚持债券必须在伦敦发行,结果这笔大宗借款由汇丰独家承担。

这笔由福建船政大臣沈葆祯所借针对台湾等处海防的款项,借银200万两,年息8厘,期限10年,以各关洋税作担保。借款第一次以英镑为计算单位,在借取时按汇兑时价,将英镑折算成银两,归还贷款时仍按英镑汇率折算银两。这样,汇丰银行既可坐收利息,又可将当时由于银价不断下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借款者承担。其次,这笔借款以各关洋税作担保,必须有英国人赫德把持的税务司印押方能兑银,从而开启了举借洋债必须有税务司出面的时代,改变了过去只要清朝海关监督出具印票的先例,亦使得税务司能够借口关税担保,掌握中国债款特权。

1873年11月,汇丰以6万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位于外滩海关南面的华记洋行花园,并于第二年花巨资建造了汇丰在上海的第一栋办公楼。当时的媒体报道称,楼高三层的汇丰大楼,规模和豪华程度均超过了当时“甲于上海”的丽如银行大楼。

出道十年,汇丰银行表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在香港,汇丰银行已经成为最大的发钞银行、政府的出纳银行、同行的结业银行。在中国内地和日本,汇丰发展也相当迅速,成立仅十年已成为东亚地区赫赫有名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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