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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衰落与崛起:两个怡和洋行的不同命运(..

洋行之王 作者:刘诗平


在应对官府方面,由于从政府手中获得垄断贸易特权,自然就得承担政府要求办理的事项,诸如代办外商出入口货税、转递官方与外商之间的文书等。此外,就清朝的这种体制,还须以捐输、报效、贿赂等方式,将利润的一部分“孝敬”皇帝和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员。对此,谨慎而精明的伍秉鉴处理得比较妥当。不仅如此,他积极鼓励家族成员参加科举步入仕途,或通过捐纳以获取官职和虚衔,作为经商的“护身符”。

在应付外商方面,十三行既是私人商贸组织,又要代表官方管理对外贸易相关事宜;伍秉鉴既要面对贪腐而盲目排外的一些中央及地方官员,又要应付骄横跋扈、狡猾傲慢的外商。但伍秉鉴对此多数时候都显得游刃有余。伍秉鉴与东印度公司和美国旗昌洋行等建立了紧密联系。怡和行一度是东印度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如1813年东印度公司欠怡和行款项达54万两;与改组旗昌洋行的顾盛(J.P.Cushing)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旗昌的另一大股东、日后美国铁路大亨约翰?福士(J.M.Forbes)还曾担任其“机密代理人”和“私人秘书”。

然而,当林则徐的禁烟运动与鸦片战争发生、国与国之间无可调和的矛盾激烈爆发时,伍秉鉴已经无力回天。1842年12月23日,伍秉鉴伤感地写信给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顾盛说,若不是年纪太大,经不起漂洋过海的折腾,他实在十分想移居美国。鸦片战争结束后,伍绍荣曾被召前往南京参与战后谈判,但在赶赴南京的途中,条约已经签订。

根据《南京条约》,清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对外通商,十三行的外贸特权不复存在。与此同时,英国驻各通商口岸的领事官员与各地方官员公文往来直接交往。清政府被英国要求巨额赔偿,一部分也被转嫁于十三行,怡和行承担了其中的100万两。

1843年9月,当74岁的伍秉鉴在内忧外患中黯然病逝时,《南京条约》已经正式批准,香港已经割让给了英国,渣甸?马地臣行在香港东角的房屋也早已修建。

禁烟运动与鸦片战争已经让十三行行商尤其是怡和行遭到重大打击,而战后签订的《南京条约》及相关条款,更导致十三行进一步衰落。就在曾经辉煌一时、有“天子南库”之称的十三行逐渐走向消亡,身为世界首富的伍氏怡和洋行走向没落之时,英资怡和洋行开始崛起。

两个“怡和洋行”的衰亡与崛起,是两个国家战争胜败的体现,更是两种制度较量得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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