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丁的《纽芬兰简史》
1729年,英国西南部的商人让国王乔治二世相信,鉴于纽芬兰常住居民当中无法无序的现状,那里需要派遣一位总督。
他们建议指派目前掌管纽芬兰渔场的海军准将、船队队长维尔·博克拉克勋爵。
常住纽芬兰的居民要求委派一位文职的总督,国王响应这一要求,做出妥协,挑选了维尔·博克拉克勋爵,承认说尽管他不是文职官员,但任何纽芬兰人都可以自由地把他视作文职官员。
(于是,一个即将历时近百年的传统形成了,即以非文职官员担任文职的总督。)后来发现,假如博克拉克同意接受此职,他得按照立宪制度请辞在英国国会的席位-出于对国王的忠诚,他是极不情愿这样做的-于是,博克拉克拒绝了这一任命。
为扭转局面,国王再次插手,宣布海军指挥官亨利·奥斯本担任总督,不过,博克拉克将陪同他去纽芬兰,教他如何行事。
奥斯本和博克拉克都没在纽芬兰过冬。
奥斯本最先考虑的是建一座法院,但法院没建,倒是建了两座监狱,圣约翰斯城里关人犯的地方从此与日俱增。
奥斯本从纽芬兰的常住居民中选派了治安官员。
这些人与船队队长发生了冲突,队长们认为他们无知无识,不承认他们的权威。
幸运的是,不久,在纽芬兰居住的英国西南部商人的人数有所增加,达到了可以从中选拔其文化水平令队长们满意的治安官员的人数。
尽管有这一点以及许多其他方面的进步,但纽芬兰的司法制度仍然问题多多。
不过,这个制度在缓慢改进。
把嫌疑犯运去英格兰审判这一费钱费时的过场终于停止了。
秋天,驶往英格兰的船只再没有挤满嫌疑犯和证人的情形了。
春天,驶离英格兰的船只也再没有挤满证人的情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