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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津市多荆棘(5)

梅花上将张自忠传奇 作者:李萱华


西田道:“我们原则同意市长的解决此事的原则。立即撤回双方武装人员。请市长先生明日派出代表到我领事馆就今日发生之事件作出解释,并商谈解决办法。”

张自忠:“可以。”

西田和久井走了,日方警察等武装人员也果然退走了。敌对的气氛也缓和了下来。

第2天,张自忠派市政府秘书长马彦翀和警察局长程希贤代表我方赴日本驻天津领事馆解释一切。

双方商谈结果,日方提出解决条件:一,市长正式道歉;二,肇事者依法严惩;三,抚恤被害者家属,给予丧葬费;赔偿特务张宝迁、司机陈长泰医药费;修理损坏汽车;四,保证此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作为马、程二人代表天津市政府,根据张自忠的布置,接受了日方所提各项条件。只是在商谈过程中,对于“肇事者”张凤歧的处理上,开始日本方面提出要枪毙张凤歧以抵偿其死者之命。

马、程二人拒绝了这一要求,指出:张凤歧只是到日租界中原公司购物,并没有在日租界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只是出于误会,而日租界便衣在没有任何证据下将其拘捕。以致造成后来之一系列误会。罪不在他,即或他有罪,也罪不致死。

最后日方作出让步,但要求重判。最后决定判张凤歧无期徒刑。将保安司令佟泽光免职。

张凤歧被判刑后,张自忠特嘱保留其军籍,薪饷照发,并派专人每天给他送饭。“七七”事件爆发,张自忠令其归队。7月28日在袭击日军海光寺兵营战斗中,张凤歧奋不顾身,勇猛冲杀,壮烈牺牲。

对佟泽光免职,张自忠对佟泽光道:“错不在你,当前形势使然,从大局出发,不得不如而已。现在我们要忍辱负重,胸怀大局,到必要时,纵然牺牲一切,也是必要的。”

佟泽光说:“我完全理解,不会为此而消沉的。”

关于日方特务张德禄的赔偿费,日方要求抚恤费8100元,经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定为6414元。

“金刚桥事件”至此基本上和平解决。

张自忠作为一名刚毅正直的军人,却要他向自己痛恨、厌恶的日本人道歉,这对张自忠来说是一种屈辱。但此时此地,为大局计,又不得不如此。张自忠在交涉过程中,采取了妥协让步,消弭事态的方针,基本接受了日方条件,力求避免中日冲突。这些都非出自他的本意,而是由冀察当局初期对日本政策所决定的。对于张自忠来说,其心情可想而知,所以事后他在给朋友信中谈及此事时,犹痛心地说:“兄实不才,任津市实在干不了,觉着苦得很,尤其是在精神上更是苦到万分。”

这些妥协求和的作法,对张自忠来说是十分痛苦,但是在日后,这些自然也成为他在南京被指为“汉奸”的口实,更增加他内心之痛苦,也终于酿造出千古遗憾之悲剧。

当时日本特务机关,利用潜伏在天津市的汉奸,搞便衣队,扰乱市面。张自忠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同日本特务机关暗中斗法。

张自忠对马彦翀说:“现地我们要特别注意两件事,一是怎样才能不使津市再有汉奸搞便衣捣乱;二是怎样才能杜绝各国租界自行扩张。”

日本汉奸所搞的便衣队,是天津市内的一小撮汉奸,都是一些流氓、乞丐、小偷等。张自忠的釜底抽薪办法就是把这些家伙收容起来,不让他们在市面上到处乱窜,敌人就利用不成了。

他请天津市的绅商协助,扩大救济院组织,办起游民习艺所、妇女习艺所、残老教养院,通知租界巡警和市警察局分别负责收容上述无业游民严加管教,让他们学习手艺,并不断带出去扫马路。于是市内乞丐、游民绝迹,市容整洁,受到中外人士称赞。

同时,张自忠派人通知日方:“津市地面,五方杂处,伏莽遍地,我们为保持社会治安之稳定,到处派有武装便衣密查。如日方要越界办案,领事先通知我方警察局,经我方认可,然后会同办理。否则发生意外,我方概不负责。日军外出演习,要将演习的场所,通报我市府,以便转告我驻军,以免发生误会。”

对于那些失意军人、无聊政客,或为生活所逼,不顾民族大义,铤而走险与祖国为敌的人,张自忠则恩威并用,软硬兼施,促其觉醒,晓以国家民族大义,劝导其不要为异族作帮凶,出卖祖国,最终将会落得可耻下场。

这样,感化了一些人,震慑了一些人,故在他的任期内,此后再没有发生变乱。市面相对平静。

三十七

英国当时是世界三强之一,在天津拥有租界。在天津的一些殖民主义分子,恃强凌弱,行为不法,张自忠与之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也是张自忠上任不久,1936年夏天,张自忠接到一份报告,这是特一区税务分局呈上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在天津英商开办的平和洋行,在特一区大连码头出口大批西口洋毛,不缴纳地方捐就擅自装船。即将起锚时,被特一区税务分局查获。

该洋行装船时并未出示税单。主管人与之交涉,英商居然傲慢地声称,自《辛丑条约》后,英商一向不纳地方捐,至今已30余年。

张自忠看了这份报告,便在上面批示道:“不完税,不许开船。交三科查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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