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版金融监管的重点之所以从金融机构转向了金融产品,基于这样一个判断,此次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的“元凶”是资源泡沫,国家金融监管的放松和经济金融与金融创新下的监管不到位只是“帮凶”,后者充其量只是助推了资源金融泡沫的形成。因此,监管的重点是金融产品,特别是金融衍生品。
然而,在以往的金融监管体系下,金融衍生品被各国中央银行视为表外业务,对其监管较为宽松,传统的资本充足率约束等监管手段难以对跨国的衍生品交易进行监管,出现了巨大的空白地带,进一步助推了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创新的步伐。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金融衍生品的盛宴当中,多重因素的助推使市场风险一步步快速增大。最终,以土地金融为实质的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被信用交易放大的杠杆效应会迅速扩散,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
经历了这次大危机和大动荡,国际上对金融监管方面的反思也相当强烈。目前有几个趋势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第一,分业经营不会重新成为主流。
大危机总是会引起大反思,但大反思不应成为大反复。1929~1933年美国大萧条后,美国各界进行了系统反思和总结,一个主要结论就是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使大量的银行资金流入股市,一旦股市大幅下跌,就会直接损伤银行,导致美国有20%以上的银行倒闭。1934年,美国制订了《格拉斯 斯蒂格尔法案》,切断了银行和证券之间资金流动渠道,进行分业经营。随后在分业经营的银行与欧洲多元化的银行的竞争中,美国的银行遇到了挑战。因此又逐步恢复为混业,促进多元化经营,并于1999年制订《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彻底取消了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限制,使金融衍生品市场迅速发展,包括次贷证券在内的大量衍生品被推向市场,最终又爆发了大危机,导致百年金融老店倒闭。
经历了这一次金融危机后,美国又重新开始反思,为什么大型银行的运营在短期内发生了巨大的反转?有人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混业经营下金融风险的迅速传递,因此为了进行风险隔离、防止风险传染,分业经营可能将重新开始成为主流。我认为,美国短期内确实会有再次分业监管的呼声,但绝对不会成为奥巴马金融监管的重点,美国的重点是监管金融产品,特别是高杠杆的金融衍生品。在我们中国,混业经营之路才刚刚开始,更不要被美国式反思误导。金融危机以来,国内一些人重提金融业分业经营,这是典型的“美国得病、中国吃药”。
第二,从监管金融企业转向监管金融产品会成为新主流。
此次危机前,美国一直扶持对冲基金,因为大部分对冲基金都是在美国注册,或者是由美国人主导的。而现在政府开始提高其市场准入,调整会计准则等等。表面上看,这是在加强监管对冲基金机构,其实对冲基金就是经营金融衍生品的,这种新监管主要是朝金融衍生品去的。过去,金融监管主要是“工商总局式管理”,是一种企业管理;将来,金融监管要再加一块“质检总局式管理”,是一种产品管理。随着本轮金融危机的深化和化解之策的成熟,从监管企业转向监管产品的特征正在逐步地显现出来,值得高度关注,最终会将金融业和金融监管引领到分类金融和分类监管的新时代。分类金融和分类监管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分业金融和分业监管。混业金融扬弃了分业金融,分类金融则是在混业金融基础上的新发展。
2009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以59票对39票的结果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这一表决结果意味着美国金融体系改革走出关键一步。这是奥巴马“三枪反击战”的一项重要胜利。按照美国目前的立法程序,参议院通过的改革法案将与众议院2008年12月份通过的法案一起经奥巴马总统签字正式生效。这也将是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力度最大的一次金融体系改革。
表面上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