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考察干部 五(2)

考察干部 作者:褚兢


尹凡坐在办公室胡思乱想的时候,不知道部务会上为研究这次干部调配事宜出现了分歧。出现分歧的人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河东县一名分管城建的副县长转任副书记;还有一个是尹凡老家阳谷县阳谷镇党委书记涂小明提拔为县委副书记。

从各个小组上交的考察材料看,所以被考察对象几乎都无大的瑕疵。政治上,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多数人还是“高度一致”;工作上,都能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或者造福一方,或者“位次前移”,而且还少不了“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一类的评价。至于缺点和不足,许多人也十分地相象,诸如“作风有时不够细致”、“工作中偶尔会表现急燥”等等,总之,基本上是些无关大局,不伤大雅的缺点。那么,为什么涂小明和河东县的那位副县长会在部务会上引起争议呢?原来,自从组织部开始大规模考察这些准备提拔或重用的干部后,有些地方就有了专门针对这些考察对象的告状信。告状信主题集中,所反映的问题都是有关这些人的政治品质和经济问题的;也有涉及男女关系的内容。这些告状信的针对性是如此地强,又不约而同都指向拟提拔的对象,以至潘仁和看了后竟有“是不是有人有意泄露了部分名单”的想法出现。不过,告状信归告状信。由于很多的告状信虽然写出了一些情况,但每次去查又查无实据,所以,一般情况下,部务会讨论干部主要依据的还是考察结果,因此,这次有告状信的人员中大部分还是顺利通过了。而涂小明和河东县那位副县长之所以引起了争议,是由于告状信上所反映的问题非同小可。

河东的副县长叫刘彪,从那儿寄过来的告状信说他分管城建工作期间,尤其在开发县城新城区时,有收受贿赂的嫌疑,信中还写了找谁谁谁可以查实这些情况。至于阳谷县的涂小明,这次不仅有反映他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的事,有一封信还说他在当阳谷县另外一个乡的副乡长、主管乡镇企业期间,该乡有一座小煤窑发生爆炸,死伤几个人,但他将这一事故隐瞒不报,还派人对死伤者家属进行恐吓,使这一事故至今不了了之。信上说,这样的人如果还要提拔,天理难容!

对这两个人的告状信不仅写了案情,甚至还提供了查案线索。特别是涂小明的事更涉及到人命案子,所以潘仁和对此特别小心。会上,潘仁和提出,有关这两个人的考察材料虽然没提到告状信里所反映的情况,但本着替党负责,严格把关的精神,最好这次把他们两个暂时放一放。

李根水是老河阳了,对河阳市的干部谁和谁一条线,谁是靠谁的关系上来的,心里有本明细帐,因此他没有马上做声。他知道,在河阳这种地方,人们对当官还是最为看重的。为了当官,有的人可以不择手段,无论在抬高自己还是在挤兑别人上面都是如此。虽然河阳有不少干部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干上来的,但涂小明和刘彪这两人,李根水心里有数,不同于那些自怨自艾“寡妇睡觉,上面没人”的人。这两个人,能耐都不小。涂小明不用说,就是刘彪,也绝对不能小看。何况他这次是于是之去亲自考察的,于是之等下自然会有说法。果然,待所有的人选都讨论得差不多了,于是之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言。

涂小明和刘彪两个人都是杜南在那份名单上作了重点记号的人,也是书记碰头会上确定的人选。但这个情况在研究时只能大家有数,心照不宣,不宜说得太透。涂小明的情况,于是之不大了解,不好多说,他只是把考察刘彪的情况再一次向大家做出说明。他说:

“这个刘彪,关于他的举报信在考察之前就收到了,我也是看过了的。为了慎重起见,我到河东县去的时候,特意扩大了考察范围,将举报信中所说的情况有意纳入问话范围,但得到的结果并不像信中所说的那样。举报信中列举了几个人名,说是找到他们就可以把刘彪的问题问清楚。于是我让尹凡向县委交代,是不是能找到这几个人。县委最后找了一个来,其他的说是一时找不到。那个人来了以后,我们问他刘彪是不是存在信中所说的大肆收受贿赂的情况,他矢口否认,说自己一点情况也不清楚,没听说有关刘彪收受贿赂的事情。我们还征求过县纪委的看法,河东县纪委也不认可举报信所说的为事实。我们这个考察组有市纪委的同志参加,市纪委的那位同志认为,举报信所说的并非确凿的证据,只是说‘嫌疑’而已。像这种不提供具体证据和线索的举报,现在可以说是满天飞,几乎叫人无所适从的,如果要查是查不胜查。所以纪委现在对这样的举报,一般都不怎么当真了。把受贿这一点排除,从考察情况看,刘彪同志总的来说是个好同志。他在主管河东县新城区开发工作中是有成绩的,有贡献的。县委主要领导对这一点也是认可的,给予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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