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埃勒里说,“你拿了一本相同的书,书名是《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作者是一位名叫斯坦尼 韦德杰韦斯基的绅士。”
“对。”韦弗答道,“这事第三次发生时,我便意识到这些地址肯定非常重要。尽管我还不知道它们究竟有什么重要意义,但我觉得,这些书都不是无缘无故搁在那儿的,肯定是出于某种目的。于是我决定做个小小的实验。就说伟德杰韦斯基的这本书吧。斯普林格走后,我找出了一本相同的书,在封底内页上记下了日期以便查寻,又另外记下了书上的地址,然后就把这本书带回了楼上的寓所。我觉得,看看这本书,也许能得到某种启迪。我当然把原书搁回了原处。
“那本书我越看越丧气,根本看不出个名堂来。在随后的四周里,我采取了相同的策略――我发现,每隔八天,斯普林格就重复一遍他那神秘的勾当――并潜心研读了手中的那几本书。但它们毫无意义,我越来越着急。有必要补充一下,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监视斯普林格的销售记录,并发现了问题。斯普林格一直在利用部门制度上的疏漏,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了假账。那时,我已经知道这些书肯定很重要――但不知它们是否和我的调查有关,不过,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对此我深信不疑。
“不管怎样,到第六周时,我决定铤而走险。周一晚上――也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我当时根本没想到几小时内会发生这种事。我像往常一样监视着斯普林格的举动,他重复完那套动作后就离开了。但这次,我打定主意要胆大妄为一回,我取走了原书。”
“干得好!”埃勒里赞叹道。他点上一支烟,手指微微有些发颤。“真是太棒了。接着说,韦斯特利,这可真够刺激的。”警官什么都没说;克鲁泰满怀敬意地重新审视着韦弗。
“我另取了一本相同的书,在上面标上了所有的标记,并将它搁到斯普林格放置原书的地方。我得迅速地干完这些事,因为我打算在那天晚上跟踪斯普林格,看看能否从他的行踪里找到些线索。我的运气不错,他在门口和奥弗莱厄蒂聊了几句,当我夹着那本最新的书冲出大楼时,正好看到他拐上第五大道。”
“简直就是职业侦探。”克鲁泰赞叹道。
“不,这算不上什么。”韦弗笑道,“无论如何,我跟踪了斯普林格一晚上。他独自在百老汇的一家饭馆里用了晚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跟在他后面,看上去大概就像个傻子,因为他没干任何可疑的事。整个晚上,他既没给谁打过电话,也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将近午夜时,他总算回家了――他住在布朗克斯的一幢公寓里。我又监视了那幢楼一小时――甚至还蹑手蹑脚地爬上了他住的那一层。但斯普林格一直就没再出来过。最后,我只得夹着那本书回家,白忙乎了一晚上。”
“不管怎样,”警官说,“你跟踪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六本书的书名是什么 现在在哪儿 我怎么没在弗伦奇的办公桌上看到它 是你把那五本书搁在那儿的吧 ”埃勒里一口气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总得让我一个个回答吧。”韦弗笑着请求通融。“那本书是鲁西安 塔克的《室内装饰时尚》――”听到作者的名字,奎因父子俩交换了一个眼色。“你之所以没在办公桌上看到它,是因为我没把书搁在那儿,我把它带回家去了。我一直觉得那些复件无足轻重,起作用的显然是那些原书。或许是我想错了,但我确实认为,这第六本原书一定比其他五本复件珍贵些。所以,周一晚上我一到家,就把它放在了安全的地方――我的卧室。至于那五本书,我之所以把它们搁在店里,是因为空暇时经常要看看,拿起来方便些。我不想让这些事打扰老板,为了兼并惠特尼百货店,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再说,一些细节上的事,他总是交给我处理。因此,我每取回一本书,就把它插进老板办公桌上的书挡间。为使桌上的书数目保持不变,我每次都抽出老板的一本书,把它藏在书柜的其他书中。这样一来,五周之后,老板的五本书全都进了书柜,取而代之的是斯普林格的那五本复件。如果老板注意到了桌上的新书,我是会向他解释的,但他没有,所以我也没多事。他的那些‘最爱’不过是一种气氛罢了。他早就习惯了看到它们在桌上搁着,所以尽管他天天在桌边忙来忙去,却从未注意到有什么变化,他认为它们理所当然应该在那儿。这种事经常发生在他身上……至于斯普林格,他不可能看到桌上那些书,他根本就没机会进弗伦奇先生的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