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肉饼,我的最爱!谢谢你。”斯特拉说。
他把买给她的礼物递给了她。机场的商店里,能给狗带的明尼苏达特产非常少。每次他回家,都会给斯特拉带一包Chippewa[ 原意指美国契帕瓦族印第安人,此处引申为他们做食物的方式。——译者注]干肉饼,其实就是把肉切成条状,用美国本土特有的方式晾干。曾经,有一次他给她带了Slim Jims[ 美国狗粮品牌。——译者注],但那并不符合她的口味。最终,他想起来应该给塔姆森也带一份礼物。在离登机只有五分钟的时候,他在机场的礼品商店里穿梭。货架上的所有物品似乎都在对他尖叫:“我本来想给你带礼物的,但是我忘了,直到登机前才想起来。”他需要在一个瓷质潜鸟、一瓶糖枫汁(实际上,带一瓶糖枫汁回新英格兰跟带一块儿煤回纽卡斯尔差不多)、一个摇头娃娃和一个里面有伐木巨人抱着蓝色的牛的水晶球之间做出选择。最后他买了水晶球,因为这个最有艺术价值。
他把水晶球拿给斯特拉看,上下摇摇,再把它恢复原位。
“很可爱,它为什么可以这样?”斯特拉问。
“因为里面有水。”他说。
“雪花为什么不会融化呢?”
“因为是塑料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做的。”
“我可以吃干肉饼了吗?”
“我们可以带去酒吧,塔姆森会和我在那里碰面。你可以在酒吧的门廊里吃,但别让别人看见,要不然他们也会想要尝一尝。”
麻省吧是一家在美国流浪人协会注册登记的酒吧,那家机构给了它五星,因为它可以提供所有真正无家可归者所需要的东西——一块钱的啤酒,两块钱的威士忌,脏兮兮的小便池和潮湿的卫生间地板,里面豢养了无数的虫子和真菌。暗淡的灯光、模糊的镜面,让你永远意识不到自己多老、多秃、多胖或者已经醉成什么样子。点唱机里有乔治·琼斯唱的适合喝酒时听的歌,有马文·盖伊,有艾尔·格林,有迈尔斯·戴维斯的《绝对忧伤》,也有弗兰克·斯纳特拉的《摇摆的情人之歌》。酒吧的木质墙壁上,有小丑的画像和镜子作为装饰;天花板下,货架顶端,一圈大啤酒杯放在托盘里。货架上还有一些陶制的水手半身像,一些瓷器上逼真地呈现了妖怪的形象,大小有实际尺寸的三分之一。“沉默尼尔”是个不苟言笑的吧台男,自1986年世界职棒大赛第六轮比赛,比尔·巴克纳被球“穿裆”之后,他就再也没说过话,甚至再也没有转身去看一眼电视。斯特拉习惯于坐在酒吧的门廊,她其实是被允许进入房间的,但她更喜欢门廊。她说:“说不定,我会撞上某个爱挑刺儿的醉鬼,我甚至可能吃了他,但那个地方实在太让我恶心了,我不得不出来。”
在保罗跟凯伦分居、离婚以及接下来的难熬时光里,这个酒吧成了他的避难所。实际上是因为凯伦说过她不会经常光顾这里,因为她知道他不想在这里遇见她。作为报答,他把北汉普顿酒店的酒吧让给了她,但似乎她并没有像他这么纠结。当然,那意味着,如果她想约会,她得去北汉普顿酒吧,那里有临街的整面玻璃窗——当然,保罗也没有故意到那边儿停车,用望远镜或者什么来监视她。
“旅行家回来了。”保罗进门的时候,他的朋友道尔说。
保罗跟他的朋友们一一打了招呼。道尔曾经是个布鲁斯乐队的鼓手;布瑞克曼是个沙棕色头发,有些肯尼迪风格的曾经的股票经纪人;本德曾经是个摄影师;麦考伊曾是个爵士钢琴演奏家,他经常会被人们这样问:“你很有天赋,你为什么不去纽约呢?”伊冯曾在马萨诸塞州大学负责计算机实验室;道济和米奇都教过心理学,他在马萨诸塞州大学,她在阿莫斯特大学。在麻省吧有个默认的规则,对谁都不要带评判的态度,宽己恕人,接受人们本来的样子。保罗发现在这样的规则下很轻松,就像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