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爸和我妈的故事,我所能知道的的确很少,因为他们彼此展开情感的小翅膀的时候,我并不在场。只有吵架的时候,我妈才会把那些老底儿抖搂出来,大约是当年我爸看上了我妈的同学,写情书的时候错递到我妈的手上,于是将错就错,最终将我这个“大错”给制造了出来。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是否真的应该来到这个世上,倘若那封情书送对了地方,今天蹦跶在这块土地上的家伙还会是我吗?还会像我一样长得四体不勤、五谷丰登吗?这曾经一度损害了我的自尊,却锻炼了我的想象力。我甚至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因为直到现在,我那个两鬓有些斑白的老爸,写一封语句通顺的信都是很艰难的,总是斟酌再三,无从下笔,好像杂技团里蒙着眼睛掷飞刀的演员。
我家的老相框里,至今还保留着几张相片,黑白底,照出来涂颜色的那种,通常把人的嘴唇涂得很红,吸血蝙蝠似的。其中,就有我妈梳着两根油光发亮的大辫子的青春照,她的两个腮上好像也细细地打了一层粉,仿佛刚喝了一场无关紧要的小酒。也有我爸的一张,穿的是军装,两只手插进裤兜里,嚣张跋扈的样子彰显着无辜而蓬勃的青春。
我妈当初的志向很简单,嫁一个工人,跟他生一个工人阶级的娃,吃工人阶级的皇粮,那饭碗还是铁的,敲起来清脆作响。不过我妈基本上没过过好日子,结婚的时候只有两双筷子、两只碗,吃饭的桌子是我爸卖电器时剩下的纸箱,很矮,吃饭时要把腰探下,勾着手去捞。那间屋子只有几平方米,光线很暗,地上的红砖因为潮湿而生出一片滑腻的苔藓,常年释放出一股阴惨的湿气。没有厨房,做饭的地方是在外边临时搭起的一个小棚子,外边下大雨的时候,里边会下小雨。炒菜的时候,因为舍不得放油,连锅里的菜都要受罪,滋啦一声冒出很多的烟,烟顺着墙溜进那个屋子,能把人呛得流眼泪。就是那样的一间屋子,我们也住了很长时间,直到我懂事。懂事的标志就是记忆力有了质的飞跃,能很快把一句骂人的话学到手,而且下一次骂人的时候把这句话像飞镖一样甩出去。
80年代的冬天很冷,有时屋檐下会结十几厘米的冰凌。太阳一出来,冰凌就开始融化,滴滴答答的水就砸出一条深浅不一的小河。直到现在,我对那个小屋还抱有很深刻的感情,因为我刚学会拿筷子上桌吃饭的时候,曾经在那间小屋里打落了一只碗。那只碗里盛着接近沸点的开水,我的大腿内侧当时就熟了。我的父母手足无措,惊慌之余抓了一把做馒头用的食用碱给我敷上,这个雪上加霜的举动很快使我疼晕过去。可以说,这个狭小肮脏的住所,在80年代带给我更多的是不幸。
虽然从小住的地方很脏,但我患有一种罕见的精神洁癖,本能地拒绝着各种有关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甚至老舅生殖器的动情描述。这种精神洁癖一直维持到高中,等上了大学,认识了一帮好人之后,我就能很得心应手地操持这些污言秽语了。我刚记事的时候喜欢做梦,噩梦居多,主角比较固定,总是一只超级肥大的兔子。兔子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兔子的眼睛,大大的、红红的,像牛的睾丸。那只兔子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跟我见面,见面后我们就开始玩“吃人游戏”,它在后面追,我在前面跑,撒丫子狂奔,速度比刘翔还要快。游戏的结尾总是一样的,它把我逼到一个死胡同,然后蹲在那里,用那双牛睾丸瞪着我,直到把我瞪醒。睁开双眼的时候,枕头上通常会湿凉一片,我才意识到这是一场梦。这个世界应该是人吃兔子,而不是被兔子吃,即使被吃,也应该是被人吃掉——我上学的时候,政治课本里一提到资本主义,就形容那是“人吃人的社会”,这个“人吃人”,真是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