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激动地回到粮校,找了条胡同,之所以找那条胡同,是因为它比别的胡同都要黑。我们仨靠在墙上,霉湿的青苔擦绿了衣服,我们像三头第一次猎杀动物的狼,贪婪地等待鲜血飚出。第一口烟很呛——男人的“第一次”大多数都很失望,而当冲破这个失望之后,剩下的一切就都变成了顺理成章,这是一个男人的成长史。三股烟雾在黑暗中升起,这显然打扰到正在吸血的蚊子,它们不情愿地拔出嘴上的凶器,在我们吐出的烟圈中迷惘地冲杀。我们抽烟的时候彼此没有说话,也没有谈论任何感受,就好像那三支烟就是三个女孩,我们分别掠一个上掉,却不会私下里议论床笫间的那点破事儿。
我的头倚在墙上,墙是老墙,由青砖砌成,四方硌楞,横竖有沟壑,头枕在上面并不舒服。我可以听得到墙那边传来的电视机的声音,尽管只是广告,却觉得真是一种温馨。这种感觉就好像每次迟到的时候,走在空旷的教学楼里,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就是门缝里传出的教导声与读书声,虽然坐在里面都会痛不欲生,急于找块豆腐一死了之。我在黑暗中看不清杨凯的脸,也看不清林科的脸,只能隐约看到他们身体的轮廓,高矮分明。还能看见的,就是在黑暗中忽明忽灭的三枚烟头的红光,时而光芒四射,时而黯淡无力,交替更迭,像某个王朝的覆灭。
我们后来还私买过几次烟,使我们没钱的时候也能抽到烟。方法是,先找一个由老太太把守的烟摊,挑一包烟从里面抽出一根点上,对着老太太说,大娘,您见过超人么?然后只见杨凯(有时是林科和我)猛撮几口烟,没给钱就不见了踪影——我们也不是经常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因为由老太太把守的烟摊一般数量很少,而老头把守的烟摊我们一般不敢轻易冒险。当时有一条新闻,说的就是一位退休老头被抢后追赶劫匪,直到把打劫的追到上气不接下气,记者一打听才知道老头儿曾是运动健将,退休前的职业是红军小将。
认识怀念之前,我所能干的坏事儿其实也就这些,偷铁和抢烟。偷铁是专业,抢烟是副业。认识怀念之后,我干的坏事儿竟然渐渐多了起来。
比如,我学会了把炮仗插到露天厕所茅坑里的大便上,捻子里的药面已被取出,所以燃烧得很慢。大约两分钟后,厕所方向就会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响,许多屎被炸得飞了起来,吧唧砸到地上,摊成黄黄绿绿的一坨。爆炸现场我也亲自去看过,茅坑里的秽物通常会被炸得非常干净,而厕所墙壁被四溅的残屎涂抹成一幅抽象艺术画,就颜色而言,更像出自梵高。
比如,我学会了到河边僻静的角落,折下一根树枝去挑乱坟岗间被丢弃的小死孩尸体。当时的医疗水平尚不发达,而且很多人家都要躲避伟大的计划生育,所以婴儿的死亡率比较高。假如有孩子死掉,他的爹妈又不愿意被别人知道,就会把婴儿悄悄卷在席子里面丢掉。我们用树枝挑的,就是席子里的那些已经死掉的腐肉。这个“游戏”是林科首先发明的,我当时很惊叹于他的创造力,更折服于他的变态指数。
当然,和怀念在一起的时候,我不会带着她跑到厕所里炸屎,也不会带着她跑到河边去挑尸,一切罪恶的肮脏的想法都应该和怀念绝缘。每次和怀念见面的时候,我都会很虔诚地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仔细闻她一小截粉白色小腿上的清香,低头,接受她的抚摸。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只是怀念家沙发上的一条狗,永远耷拉着眼皮,貌似倦怠地等待着它美丽的主人。我带着怀念沿河边大坝漫无目的地行走,说很多不着边际的话,大坝尽头有个卖旧书的摊子,里面有一本脏兮兮的顾城诗集,诗集的名字忘记了,只记得其中一首《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里有几句诗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