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尼斯朝圣

狐狸尾巴 作者:迈克


这是马蒂斯(Henri Matisse)的城市。

他喜欢它慷慨的光,我却喜欢它的夜晚。相同点是不含杂质,不论日或夜,都有种决绝的透明和彻底——拖泥带水的,只是介于它们之间的时段。

海湾向南,看不见日出也看不见日落,像一个阔而且深的山谷,兜载了最漫长的日光。夏季傍晚八九点,海水还是暖的,浸在温吞里的人懒,天色倒比人更懒,延挨着迟迟不肯转向黯淡。胭脂涂在天脚,不动声色漾进紫罗兰的领域,缓慢得和时代脱了节——是《三盖衣》那类濒临绝种的戏的步伐,为一个简单的动作琢磨大半天,思前想后,置当前于罔顾。

我忽然醒悟,天际这片悄悄掩然而至的暧昧就是“晚霞”。多么生疏的名词,就如由孩童时期闯进成人世界过于仓促,忘了塞入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隔了几十年懵懵懂懂记起。啼笑皆非——从来不觉得欠缺,表示可有可无,翻出来顶多只是肋骨,倒还是翻了出来。

黑齐了才发觉,海湾左边尽头有座灯塔,一闪一闪,向航海者宣布陆地的存在。海岸线弯弯曲曲,乘风破浪之际撞上去可不是开玩笑,绝对并非投进尼斯怀抱的正确姿态。右边很远很远的地方也有灯塔,大概是安第柏。法国南部这一截,在美术史上好像诸侯分割土地,每个地方镇守着一个大名鼎鼎的艺术家:安第柏是毕加索(Pablo Picasso),康纳是雷诺亚(Auguste Renoir),曼当是高克多(Jean Cocteau),凡斯的圣保罗是夏迦尔(Marc Chagall),尼斯是马蒂斯。

马蒂斯美术馆在尼斯山上的司米耶,外墙髹了炽艳的辣椒红。坐落著名的丽琴娜酒店旁边,起初我还以为是酒店的附属品,被马蒂斯租来当画室。后来弄清楚,他没有在小别墅住过,一直于丽琴娜起居工作。美术馆有一系列美人鱼素描,看见灯塔的时候我嘴角浮起微笑:或者某个月色明媚的晚上,好奇的美人鱼游近岸边欣赏旋转的明灭,画家眼疾手快,在纸上留下了写真。

丽琴娜后来改成公寓。一九一六年他首次来尼斯下榻的好岸酒店如今招牌仍然高挂,却换了地址。当年对着美国长堤,推开窗是无敌海景,如今搬到旧址后街,虽然一箭之遥,情调南辕北辙。他在丽琴娜逗留时间很长,一般人远道前来朝圣,都渴望能够进去看看。但我更想参观好岸酒店他从前住过的房间,因为这里是他和尼斯初恋的温柔乡。

想归想,两间旧酒店都不得其门而入,只能在外面驻足,抬起头聊表敬意。好岸的墙颜色模棱两可,粉紫带点灰,像晚霞告别时在它额角吻了一吻,整个晚上都做着轻盈愉快的梦。香艳的联想蝴蝶般飞舞,眼睛却停在墙上镶着的石牌——名人赏光临幸,后人立标为记。马蒂斯之前,契诃夫(Anton Chekhov)也住过。再之前,一个名叫德勒撒·马丹的女子在这里度过一夜。谁?文学史和美术史皆没有记载这个名字。真是隔行如隔山:她不沾笔墨不涉风月,终生的成就是做人,死后被追封为圣婴耶稣之圣女德勒撒。我不禁莞尔——横冲直撞无心插柳,倒成了名正言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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