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的“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但如果依据《破产法》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当其负债大于资产时,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这就意味着公司可以不用归还股东的投资,这时候,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
现实生活中,多数上市公司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若成功申请破产保护,将可保住企业的财产及经营的控制权。这种安排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合作重组公司,以期公司能起死回生。
法律课堂:
企业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其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有一定的喘息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内想办法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者,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